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强化产业重大技术应用落地,省人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开展了2026年度协同推广项目技术示范承担主体推荐工作,按照《关于开展全省人参及中药材产业协同推广项目技术示范承担主体和参与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申报单位自愿申报,经县(市、区)、相关高校及科研院所推荐,共有102个申报主体进入专家评审程序,经专家评审拟推荐技术示范承担主体25个,后续我单位将根据项目需要,按照评分排名顺序启用示范承担主体。
现对拟推荐示范承担主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5月7日至5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反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期限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31-85955182
附件:1.2026年人参及中药材协同推广项目拟推荐技术示范承担主体名单(园参)
2.2026年人参及中药材协同推广项目拟推荐技术示范承担主体名单(林下参)
3.2026年人参及中药材协同推广项目拟推荐技术示范承担主体名单(中药材)
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吉林省中药材发展中心)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