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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吉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国家《一类农作物病虫害目录》已由农业部正式公布,依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为加强我省农作物病虫害分类管理,我厅组织起草了《吉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邮箱:jlyaoxieke@126.com

  2.地址:吉林省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吉林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农药药械科(邮编130033)。

  3.电话:0431-8595520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5日。

  附件:1.吉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目录(征求意见稿)

           2.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确定依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12月3日

  附件1

  吉林省二类农作物病虫害名录(征求意见稿)

  1.玉米螟

  2.大豆蚜虫

  3.大豆食心虫

  4.水稻潜叶蝇

  5.水稻负泥虫

  6.玉米大斑病

  7.水稻纹枯病

  8.稻水象甲

  9.花生叶斑病

  10.农田鼠害(含褐家鼠、大仓鼠、达乌尔黄鼠、鼩鼱、黑线姬鼠、黑线仓鼠、小家鼠)

  11.土蝗(含中华稻蝗 亚洲小车蝗 大垫尖翅蝗 毛足棒角蝗、宽翅曲背蝗)  

  附件2

  二类农作物病虫害确定依据

  根据《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条例》第四条、第六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列为我省二类病虫害:

  一是发生广泛度。具有迁飞性、流行性、暴发性检疫性等特点,常年发生面积占种植面积的20%以上(或潜在威胁面积在100万亩以上),涉及两个市级行政区以上。

  二是危害严重度。重发年份造成的产量损失或潜在产量损失达到15%以上。

  三是社会关注度。事关粮食安全、产业安全、脱贫增收、社会稳定,有较强的社会关注度。

  四是防控艰巨度。仅靠农业生产经营者或地方政府难以及时有效控制其暴发危害,需要省级农业农村部门协调指导和组织统一防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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