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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加强秋冬季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吉农安发〔2018〕15号

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业局,委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按照省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吉安委〔2018〕16号)要求,进一步加强秋冬季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安全事故,确保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坚决做好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工作

  年初以来,全省农业系统生产安全总体保持平稳发展,但从督导检查看,个别地方的农机作业、维修网点和部分农药生产企业还存在安全风险,形势不容乐观。按照省农委主要领导的批示,“秋季是农业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期,要认真落实省安委会安全生产视频会议精神,抓好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各级农业部门、各单位要深刻领会领导批示精神和要求,把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摆上突出位置,强化责任担当,抓好末端落实。当前正值秋收繁忙时节,农机使用、维修频繁,农药企业进入恢复生产准备阶段,正是农业生产安全的高危期和关键期。即将进入冬季,农药企业开始恢复生产,一些农药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容易忽视安全生产,超负荷、超能力生产所带来的安全隐患难以预测。尤其是元旦、春节以及全国、全省“两会”,对安全生产工作要求非常高。各级农业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做好秋冬季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结合“安全生产治理年”各项工作,切实做好当地以及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毫不松懈,持续做好农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

  继续深化农业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是做好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载体,各级农业部门要再接再厉,巩固成果,持续抓好下步工作。

  (一)深化农机专项治理。各地要按照省农委相关文件要求,继续强化农机专项治理和秋冬季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整治工作。一是深入开展农机安全隐患排查。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执法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查无牌无证、假牌假证、逾期未检、超速超载等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持证率。二是持续推进变型拖拉机整治。严厉查处违法发牌发证行为,从严做好存量变型拖拉机年度检验和安全检查,及时注销报废车辆。配合公安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三是严厉打击农机假牌假证及翻新造假。各级农机化主管部门要立足自身职责,依法依规加强监管,对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牌证的,要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四是扎实抓好“平安农机”创建活动。“平安农机”创建工作是农机安全工作的重要抓手。各地要按照省里的相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平安农机”创建工作。通过创建,进一步完善农机安全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促进安全生产。   

  (二)深化农药专项治理。农药企业即将进入生产期,安全生产工作一刻不能放松,对前期督导检查出的问题要坚决整改。首先要做好硬件设备的检查。检查设备设施运行状况,检查生产工艺流程和设备是否满足安全生产的需要,生产区域通风、消防、防爆灯设施是否完善等;再要完善软件台账。生产场所依法办理消防行政许可等相关证照或备案手续,必须建立安全管理台账;还要狠抓责任落实。健全企业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最后要严格坚持各项制度。落实农药的生产加工、原料及成品的储存等相关安全制度,员工安全培训制度,科学合理完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全员安全演练,编制应急处置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机构签订救援建设协议。

  三、压实责任,加强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级农业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职责要求,切实担负起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强化组织领导,确保各个环节工作落实到位。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农业部门要根据当地工作实际,制定指导性、操作性强的秋冬季安全生产实施方案,做到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责任到人。要按照“三个必须”的原则和“谁分管,谁担责”的要求,建立完善秋冬季安全监管机制,制定监管责任清单,以严格监管执法推动主体责任落实。要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机制和安全生产“五个一”工程建设,把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职工。

  (二)强化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提高广大农机手、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经营者的遵法守法和安全生产意识,引导农民依法依规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加大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进企业、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活动。

  (三)强化应急值守。各地要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应急值守制度,明确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撤人命令的决策权和指挥权。督促企业认真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和应急物资储备等工作,落实极端天气下的安全防范措施,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并加强演练,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确保遇有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进行处置。

  (四)强化信息报送。各市(州)农委、长白山管委会环资局,梅河口市、公主岭市、长春新区农业局,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阶段性工作、2019年3月10日前将秋冬季农业安全生产整体情况报省农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赵俊杰 0431-88905712

  Email:1099133402@QQ.com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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