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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启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新篇章——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步入发展快车道

  近年来,梨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成长起来,逐渐由单打独斗转变为“抱团”经营,不断开启现代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发展的新篇章,切实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供了有力保障。截至目前,全县在工商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3365个。2017年,梨树县合作社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23000元,比其他农民增加收入10000元左右。2018年合作社流转土地75万亩,占全县土地流转面积的80%以上。

  落实对合作社政策扶持力度。梨树县重点对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做到搭台不唱戏、服务不干预、指导不越线、扶持不包办。全面落实合作社扶持政策,重点扶持国家级示范社发展、对合作社贷款给予贴息、对适度规模经营的合作社给予扶持。2017年,对46个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流转土地给予资金扶持441.76万元,同时,在合作社贷款、担保等方面,协调金融部门给予全力支持。目前,梨树县有60%左右的合作社能够正常营运。

  健全合作社民主科学决策机制。梨树县合作社主要是靠自身的发展来完善和规范,民主决策主要以理事会和监事会来自行监督和管理。合作社的民主决策不能少数人说了算,不能将小股东淹没在大股东之中,更不能以大压小。在合作社培训中,把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通过对理事长和监事长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自我完善、自行规范的主动意识和能力。目前,合作社基本采取一人一票制,通过股东大会或合作社代表大会进行民主决策。

  完善合作社信用体制建设。梨树县金融部门在两年前开展云征信工作,采取分步骤、先试点再推广模式开展“云征信”农户信息采集工作。2017年以来在蔡家镇11个村对“云征信”农户基本信息开展采集工作,目前,蔡家镇共有农户7541户,成功采集到的农户信息有5257户,采集率为69.71%;对采集到的5257份农户信息进行系统录入工作,有效录入信息4237户,有效率56.19%,为合作社贷款提供有力数据支撑。

  争取合作社财政补助资金。几年来,梨树县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92个,获得申请项目资金912万元。2015—2017年为3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申请贷款贴息项目,共申请项目资金143.5万元。2017年为45家合作社和1个家庭农场申报粮食适度规模项目,社会化服务面积达7.61万亩,申请财政补助资金441.76万元。加强财政事前监管,所有对合作社的扶持项目,首先由乡镇筛选申报,再由财政会同事涉部门进行项目考核和评审,评审合格的合作社才能最终确认为项目实施单位。强化审计事后监督,严格按照项目要求合规使用扶持资金,严禁串项使用、私自改变资金使用用途和项目资金超支或结余,一旦发现有上述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取消下次扶持资格。

  强化合作社日常监管。2017年,由梨树县工商局和县农经总站两个部门牵头,对全县3000余家合作社、800多个家庭农场进行了运转情况大排查。全县有60%的合作社能够正常运转,40%的合作社登记注册后未运行,长期处在休眠状态。按照合作社法的要求,对这样的合作社可以直接吊销执照。

  细化合作社成员中途退股、退社处理方式。合作社成员中途退股退社的,合作社将与成员进行实事求是的清查核算,主要按农事作业完成的工作量,实际发生的生产成本,参考市场同期价格,由退股退社的成员补交生产作业费后,办理退股退社手续,解除入股协议。同时清算成员在合作社内的股权以及股权的实际现金价值,全部予以返还,双方解除权力义务关系。

  压实合作社用水、用电、用地政策保障。合作社用地均属临时占地,所用土地仍属于农用地,新型经营主体的用地主要是到国土局进行报备,不用履行征地程序,办理手续十分便利。目前全县已有多个新型经营主体履行了报备手续,为新型主体的建设打开了绿色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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