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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改革

  日前,随着最后一批原属吉林市国有农场管理的3个社区、2个卫生机构、2个供水机构、1个供热机构等一批公共设施移交属地政府的工作结束,全市已全面完成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

  据市农委农场管理处负责人介绍,这次完成的农场办社会职能移交工作是继吉林市国有农场上轮体制改革后,在原国有农场办教育、卫生、医疗及文化事业实行了分离并交地方政府管理的基础上,再次对国有农场承担的社区管理、计划生育管理、基本医疗、公共卫生、供水、供电、供气、物业管理等各类行政性、事业性和服务性职能进行移交。这次移交的是原属吉林市国有农场管理的3个社区、2个卫生机构、2个供水机构、1个供热机构等一批公共设施。

  据了解,全市现有8家农垦国有农场。2017年,吉林市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农垦改革文件精神,启动农场改革,计划到2018年底前要完成两项任务:一是农场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二是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工作。目前,这两项任务在全市均已提前完成。今后,吉林市将按照推进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为主线,继续抓好农垦国有农场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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