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的通知》和省农委、省发改委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简称“省级特优区)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我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开展此项工作,目前已完成了省级特优区申报工作。
为确保遴选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8月27日-28日,由省农委、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省畜牧局联合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研究讨论《吉林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评审认定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共同启动省级特优区的评审工作。刘丰艳副主任全程参加评审会。
省级特优区评选工作设有县市申报、市州推荐、省级审核、专家评审、实地复核五个环节。经过第三方公司对37份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的初审,30个农产品进入评审环节,涵盖粮经、园艺、畜牧、水产、林业五大类。
评审中,30家申报主体现场抽签依次进行答辩,并回答专家组的提问。专家组对各申报主体的基本条件、规划计划、发展重点、扶持政策、预期目标等要点进行打分,最终确定21家进行复核环节。随后,省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专家进行实地复核,最终评选出10左右,按照排名先后,择优推荐4个申报国家级特优区。
据了解,省级特优区创建认定要符合以下标准:产品特色优势明显,示范带动作用突出,市场机制运转高效,推进措施具体务实。2018年,我省安排2000万元项目资金用于支持国家级和省级特优区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