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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祝《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一周年 省农业农村厅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2018年7月1日,国内首部保护黑土地的地方性法规——《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为黑土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法律保障,对吉林省黑土地保护起到积极推动和引导作用。

  7月29日,时值《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省农业农村厅在伊通县、梨树县、公主岭市、双辽市、前郭县、宁江区、东丰县、柳河县、辉南县等第二批9个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县同步开展“2019吉林黑土地保护利用宣传活动”,旨在进一步增强全民珍惜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黑土地保护的氛围,推动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深入开展。

  宣传活动的主会场设在伊通县马鞍山镇金辉种植专业合作社,在这里可以看到,旋耕机械、免耕播种机械、高效植保机械、收获机械一应俱全。据介绍,伊通县以秸秆还田为主要抓手,综合应用深耕深松、有机培肥、养分调控等技术措施,使黑土地利用中得到有效保护。在宣传活动现场,主办单位向农民朋友发放了《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耕地质量保护条例》《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等科普读本,并组织观摩了黑土地保护利用的作业机具和伊通县黑土地保护核心示范区现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2015年到2017年,国家财政共投入3亿元专项资金在我省4个县(市、区)开展第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2018年起,国家财政每年投入专项资金2.2亿元在我省9个县(市、区)开展第二批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稳定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离不开肥沃的黑土地。近年来,我省在完善黑土地保护法制建设的同时,不断加强黑土地保护技术探索与应用,2015年,我省组织实施了第一批“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在榆树、农安、公主岭、宁江开展试点,每个县试点面积10万亩。2018年,启动第二批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九个县(市),公主岭、宁江为整建制推进县,每个县试点面积50万亩;梨树、伊通、双辽、前郭、辉南、柳河、东丰为新增试点县,每个县试点面积20万亩。

  几年来,试点工作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推广应用秸秆还田177.74万亩,增施有机肥75.57万亩,深翻深松118.22万亩,养分调控69.4万亩,粮豆轮作30.66万亩,探索建立了一批适合不同区域,可推广、可复制、能落地、接地气的黑土地保护技术新模式和运行新机制,有力地推动了土地规模化经营、大型农机具配套、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产学研结合,基本解决了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的质量退化问题,实现了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节肥增效的目标。


在伊通县黑土地保护核心示范区,采取保护性耕作的地块作物长势非常好。

了解合作社保护性耕作农业机械使用情况

发放科普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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