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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全面启动


  今年的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省农业农村厅决定在11月29日—12月5日期间举办2021年“宪法宣传周”暨“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12月1日,省农业农村厅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为主题,在东丰县黄河镇黄泥河村启动“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进农村。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夏季出席启动仪式并向当地赠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等科普读本。

  雪后的黄泥河村银装素裹,热情的当地群众用歌舞表达庆祝国家宪法日的喜悦之情。活动现场设立的法律咨询服务台前挤满了群众,辽源市和东丰县农业农村局的法律顾问、农业专家耐心地解读宪法和涉农法律法规,向他们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土地承包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读本,普及有关肉牛产业发展、农机安全操作、如何挑选种子、农药安全使用等农业生产方面的技术常识,鼓励农民朋友在遇到纠纷时,用法律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据了解,本次活动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涉农法律法规及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和宪法关于农村农业农民的有关规定、法治乡村建设等内容。

  夏季表示,举办“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的主要目是掀起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高潮,通过广泛开展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使12月4日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夏季强调,要让“宪法进农村”主题活动成为联系农民、服务农民的重要平台。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开展灵活多样的活动,用鲜活生动、最接地气的语言和事例,采取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让广大农业农村干部和农民群众中发自内心地学懂宪法、尊重宪法、信仰宪法,把宪法内化为行为准则,从而成为维护宪法权威、自觉实施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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