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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评审认定结果的公示

  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组织开展北京市、浙江省杭州市“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吉农市发〔2018〕1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审核推荐、现场核查和省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等申报认定程序,现拟对符合标准的5家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1月11日—1月18日,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可在公示期间通过来电、来信、来访等途径向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反映。

  联系人:吴海阔,联系电话:0431-88906943,联系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附件: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评审认定结果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1月11日

  附件

  吉林省优质特色农产品专营店评审认定结果名单

  一、北京市

  1、吉地嘉禾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申报的“吉地嘉禾有机食品店”

  2、汪清牟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申报的“吉林延边特产品1号”

  二、浙江省杭州市

  1、松原市善德农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善德良行”

  2、集安市北纬四十一度参业有限公司申报的“壹品参茸坊”

  3、长春卓然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申报的“卓然农产品直营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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