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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征集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县项目的通知

  厅〔2019〕39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公主岭市、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

  农业农村部批复我省的2018年数字农业试点项目因故提出终止实施。现调整为新项目,调整意见已经农业农村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同意。现按照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关于抓紧申报2019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农规示范〔2018〕2号,以下简称《通知》)征集数字农业建设试点县项目。项目建设目标任务、建设内容及其他有关要求除符合《通知》和《试点县具体建设内容》要求外,强调以下几点。

  一、拟调整项目总投资不低于2030万元,其中中央投资1000万元,地方财政按照不低于1:0.5的比例配套(至少50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自筹不低于530万元。新型经营主体承担建设数字田园和发展智慧养殖的投入中,中央和地方财政给予的补助不高于1/3。

  二、项目建设单位要求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下属法人单位。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所在县(市)。

  三、具备条件自愿申报的县(市)请按《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和要求》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方案应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由县(市)农业农村局出据申报文件,地方财政配套需出据配套承诺,新型经营主体自筹资金需出据足额到位承诺。中央投资重点支持设施装备条件改善、软件建设等环节。

  四、因此次征集的是调整项目,不能再做调整,如所报项目被选中,项目县要确保项目能够如期实施并实现预期绩效目标,不能确保的县(市)不得申报。

  请于8月20日下班前将项目可研报告一式8份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电子版同时发送jlnwjhc@126.com。我厅将按相关规定履行评审审批备案程序。逾期不予受理。

  因时间紧急,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协助通知到所辖县(市、区)农业农村局(附件请到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下载)。

  联系人:杨桂香  0431-88906496  金子翔  0431-88906434

  附件:1.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关于抓紧申报2019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的通知》

          2.试点县具体建设内容(参考)

          3.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格式和要求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8月13日

附件1-农业农村部发展规划司2019年数字农业建设试点项目申报通知.pdf
附件2和3-2019年数字农业试点县项目具体建设内容及可研要求(部规划司发).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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