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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公告

  为广泛凝聚社会各界智慧,进一步提升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更好发挥发展规划的战略导向作用,现就《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项目,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编制单位的项目为《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

  二、工作内容

  分析研判“十四五”时期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中面临形势,结合《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吉办发〔2018〕33号)和正在编制的《吉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我省农业绿色发展思路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等内容,扎实开展工作调研,按时完成规划编制。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规划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须承担过省级以上政府(或国家部委)发布或同意发布的规划编制任务,特别是农业农村领域的规划编制(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则上,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智库、行业协会、社会组织,以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均可进行申报。鼓励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机构联合申报。

  2.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规划编制组,确定规划编制负责人,并对规划编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编制组成员均应为申报单位正式员工且具有相应执业资格的从业人员,企业参与申报的需同时提供一年以上社保缴费证明。

  3.申报单位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书)、近三年来与申报项目相关的研究成果或课题成果、参与规划编制的编制组人员名单以及所申报项目的研究框架等内容。

  4.申报单位编制组需要至少涵盖耕地质量提升、农田灌溉、农业清洁化标准化生产、秸秆综合利用、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森林草原湿地综合治理、水产养殖等领域。

  (二)规划编制负责人

  1.规划编制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须承担过省级以上层面,特别是吉林省相关规划编制研究(以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规划编制负责人必须是规划编制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3.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规划编制负责人。

  四、选聘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5月29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一)下载材料。申报单位可登录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下载《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申报书》(以下简称《编制申报书》)。

  (二)填写材料。申请单位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写《编制申报书》,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罗列。申报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三)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密封提交一式十份纸质《编制申报书》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发展规划处(邮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信封上须注明: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申报。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至相应电子邮箱,邮件主题处注明“规划名称—申报单位名称”。

  (四)组织评审。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从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和工作基础,以及申报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创新性等方面进行打分评审,择优遴选课题承担单位。

  (五)公布结果。规划编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发布公告信息。

  五、其他要求

  承担单位接到遴选结果通知后,于2020年6月中旬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规划编制工作。承担单位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规划编制各项任务。 

  联系人:宋明昱     电  话:0431—88906853

  邮  箱:jlnwjhc@126.com   

  附件: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申报书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0年5月22日

吉林省农业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编制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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