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无障碍浏览

搜索热词:

农业 省情 蔬菜 农业农村部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对2021年全省棚室经济大县予以奖励的公示

  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棚膜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支持我省棚膜经济大县建设,对各地年度新建温室、大棚面积累计达1000亩以上,全省综合建设排名前3位的县(市、区)一次性补助500万元,补助资金重点支持棚膜建设生产环节补助、技术培训、病虫害防治以及品牌建设等。

  根据各地年度棚室建设情况和棚室经济大县申报情况,截至目前,全省共有榆树市、和龙市和九台区等3个县(市、区)申报2021年棚室大县建设奖励。经综合评定,符合棚室大县奖励政策标准。

  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2022年1月17日—1月19日

  联系人:王皓;联系电话:0431-88906424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1月17日

打印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备案号:吉ICP备2022007799号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联系方式:0431-88906486
网站标识码:2200000037    公安备案号:220104020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