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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8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吉农议字〔2022〕8号    

孙民代表:

  您在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乡村社会治理助推乡村振兴发展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健全乡村自治推动乡村法治。持续开展以自然村为单位的乡村公益性、服务性组织,开展农村志愿者服务,开展喜闻乐见的普法活动,让村民知法懂法,树立健康的法治观念,积极处理基层矛盾,将基层矛盾消灭在萌芽状态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购买普法志愿者服务项目作用。连续三年制定《关于政府购买普法志愿者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每年确定10个试点县(市、区)普法志愿者服务联系点,通过参加省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与法律服务机构签订《购买普法志愿者服务协议》。各法律服务机构在20个试点县(市、区)共开展普法志愿者服务336次,投入普法志愿者1500多人次,组建152个普法微信群推送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典型案例累计200余篇,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万多人次,发放普法宣传资料15万多份,电话解答群众法律问题累计1000多人次,直接受益人数多达10万多人次。二是提升村民自治能力。近年来,省民政厅积极创新推行“三定一评”机制,切实提升村民自治能力。即定村规民约,村内日常事务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从道德层面对村民日常行为进行规范;定议事流程,村级重大事项采取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以及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六步”工作法,集体决策;定小微权力,建立并推行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落实小微权力清单37条;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由党员和村民对“两委”工作逐项进行打分考评。三是加强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主要依托全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推动县、乡、村、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充分利用43家县级融媒体中心点多面广的优势,将普法宣传与乡村文化建设有机融合,全方位宣传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文化建设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四是加强农村“法律明白人”培养。近年来,全省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养工作,重点加大对“两委”班子成员、村组社区干部及人民调解员的法治教育,促使其既成为农村、社区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者、明白人,又成为实践者、推动者,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8万多人,村均培养19.39人。五是持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教育引导农村干部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促进乡村社会既充满活力又和谐有序,推动全面依法治省各项措施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

  二、弘扬农村德治。树立正能量道德观,继续开展好家庭、好媳妇、好婆婆等评选活动,开展最美乡村教师、最美村官、最美乡村医生等活动,宣扬典型事迹,传播真善美

  一是开展文明实践活动。省委宣传部在全省县(市、区)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69个,乡镇、街道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所951个,村、社区设立新时代文明实践站10870个,从广度与深度上全域展开建设工作。二是推动移风易俗。在全省农村健全完善村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等群众组织,建立具体的组成人员和议事办法。针对婚丧事宜大操大办、不养老不尽孝、聚众赌博等陋习进行行之有效的引导和制约。广泛开展乡风评议活动,设立乡风文明榜,褒扬社会新风,批评不良现象。三是加强文明村镇建设。落实《吉林省创建文明村镇五年行动计划》,加大文明村镇培训力度,推进文明村镇创建规范化、制度化全省农村累计评出“干净人家”示范户132万户。深入开展“家风一体化建设”行动,持续抓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星级文明户”等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四是推广创新治理模式。指导全省认真落实省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乡村治理中推广运用创新模式的实施方案(1.0版)》,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三资”民主管理、议事协商制、“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六种创新模式,以图表化、模板化、机制化等形式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推行积分制,将乡村治理各项事务转化为量化指标,对群众日常参与情况进行评价形成积分,并给予相应精神鼓励或物质奖励,从而引导广大家庭积极参与村容村貌提升、乡风文明建设等工作,促进乡村治理落地落实落细,大大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下一步,一是努力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明年准备召开全省法治乡村建设工作现场会,推进我省城乡基层依法治理工作。制定适合我省省情的《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规范化建设操作指引》。组织开展好第八批国家级和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选工作。二是深入推进“百姓说事点”创新发展。重点搭建便民联动的工作机制和平台,与法院联合为“百姓说事点”引入“法官说法”工作机制,做到“一点一法官”,丰富“百姓说事点”工作内涵,传承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三是抓好乡村治理骨干培训。按照农业农村部与腾讯公司共同实施的“耕耘者”振兴计划安排,积极组织全省各地乡村治理骨干参加部级和省级培训。把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理论、方法以及“积分制”“清单制”“枫桥经验”“村民说事”等实践经验作为培训重点。四是抓好乡村治理示范创工作。与相关部门配合,通过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和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工作。大力宣传推介试点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乡村治理路径和模式,认真总结示范创建活动的好做法,切实发挥好典型案例的示范引导作用,及时将试点成果转化为有效措施带动各地乡村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6月2日

  (联系人:曹纯华,电话:1301920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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