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宇辉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高质量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会同省直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情况
我省始终高度重视高标准农田建设,各地紧紧围绕“田土水路林电技管”8 个方面治理措施,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扎实抓好工程质量,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全面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力扛稳国家粮食安全责任。根据《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 年)》安排,到 2025 年,全省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4819 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 132 万亩。截至 2024 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 5098 万亩、同步实施高效节水灌溉 282.65 万亩,均提前完成规划目标任务。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认真谋划储备项目。牢牢把握国家支持东北全面振兴特殊支持政策,组织各县区超前谋划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较好解决了“钱等项目”的问题。2021— 2024 年,共争取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473 万亩,占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的 30.1%,持续扩大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
二是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深入开展“春季”和“秋冬季”攻坚会战,按照全省“施工图”时间节点,加强跟踪调度,创设“骏马榜”“蜗牛榜”定期通报各地建设进度,压紧压实属地责任,推动各地加快项目建设。充分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坚持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市(州)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着力提升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质量。
三是加强工程质量管控。去年以来,先后组织各地开展高标准农田工程质量“回头看”和专项整治行动、“质量监督月”等活动,全面排查高标准农田质量问题,逐条建立问题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主体。组织开展穿透式暗访抽查,实地督导问题整改。开通省、市、县三级“群众监督服务热线”65 部,拓宽社会监督渠道。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厅际联席会议机制,共享信息,协同发力,推动解决农田建设领域重难点问题。
四是开展工程化试点建设。为探索创新我省高标准农田新型建设模式,逐步提升全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质量,省农业农村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制定下发《吉林省高标准农田工程化试点建设实施方案》,首批遴选确定长春市、磐石市等 6个市、县开展试点工作,建设规模 30.5 万亩,撬动金融信贷投资约 2亿元,提高投入标准,丰富建设内容,引领带动全省农田建设提档升级。
五是完善制度机制建设。2024 年,研究出台工程质量监管措施办法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指引,配套推行“农田建设十不准”“工程监理十不准”负面清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行业监管。今年,又制定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1+7”制度规定,以《吉林省高标准农田项目管理办法》为纲,配套出台项目规划设计、监督管理、运营管护等 7 个专项规程,“纲举目张”形成了“长牙带刺”的系统性硬措施。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编制实施方案。对照中办、国办《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加快编制《吉林省率先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2025—2035 年)》,突出田块平整、通水通路、提升地力产量效益“一平、两通、三提升”标准建设,优化项目布局和时序安排,优先支持中西部粮食产能提升重点县和黑土地保护核心区,全面提升高标准农田对粮食增产支撑能力。计划到 2028 年底,将全省具备条件的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
二是加紧完成年度任务。锚定年度建设高标准农田 1000 万亩目标任务,在协同推进“进度、质量、安全”基础上,更加突出工程质量生命线地位。安排省级工作专班采取“点对点”方式,对在建项目工程质量实行驻点盯防,开展穿透式暗访抽查,强化工程监理管理,对新发现的重大典型工程质量问题,在全省范围内警示通报;对违法违纪问题线索,一律移交纪检监察机关,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防范新问题发生。
三是强化制度机制建设。组织各地认真执行高标准农田“1+7”制度机制,并结合本地农田建设工作实际,研究制定本级工作规程规范,明晰各级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和项目管理全环节业务流程,突出抓好项目设计评审、工程招标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资金监管责任落实,抓紧健全完善省、市、县三级“软建设”体系,通过“长牙带刺”硬措施,堵塞工作漏洞短板。
在此,也感谢您对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出的宝贵意见!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6月3日
(联系人:朱新文,电话:8891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