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参及中药材优质高效生产技术视频拍摄与传播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6-08-04 09:34: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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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吉林省人参及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优质高效生产技术推广应用,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备资质的第三方单位承担“吉林省人参及中药材优质高效生产技术视频拍摄与传播服务”项目,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吉林省人参及中药材优质高效生产技术视频拍摄与传播服务

二、服务内容

(一)视频拍摄制作。围绕人参及中药材优质高效生产全生产周期关键技术开展视频策划、实地拍摄、后期剪辑等,视频以实地场景拍摄+行业专家出镜讲解+科普动画等形式体现,视频内容需通俗易懂,配备专业字幕及解说,总制作量不少于160条,其中实地场景拍摄、行业专家出镜讲解内容不少于110条。

(二)内容更新。建立农时季节联动更新机制,按照人参及中药材关键生产节点规划拍摄排期,动态发布对应技术推广及科普视频,保障内容时效性、贴合农户生产需求。每月同步更新党建主题宣传内容1—2条。

(三)直播服务。围绕人参及中药材优质高效生产技术推广主题,在抖音、快手、视频号等平台开展直播活动。直播内容需结合农时农事,开展专家技术讲解、现场答疑、实操演示等,项目实施周期内直播场次不少于8场。

(四)新媒体账号运营传播。负责甲方指定的新媒体账号(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的日常内容发布与维护,包含视频定时发布、直播预告推送、评论区种植户问题互动、舆情监测、流量优化、传播数据统计汇总,定期形成运营分析台账。严格遵守短视频平台规则及政务新媒体宣传管理规范,所有待发布视频、直播脚本、直播内容须提前报送甲方审核,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上线。

三、申报单位资质及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质。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视频拍摄制作、新媒体运营、文化传播、互联网宣传服务等相关业务,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备健全财务制度,可开具正规增值税发票,履约保障能力充足。

(二)专业能力。

1.具备1年及以上短视频拍摄、新媒体直播、政务/农业产业宣传运营相关从业经验(需提供3年内农业、中药材、特色产业相关案例链接及播放数据)。

2.申报单位须组建固定专职服务团队,人员配置最低标准:文案脚本1人、编导1人、摄像+直播+后期制作3人、新媒体运营专员2人(需提供团队人员简历、从业证明)。

3.具备对接农业技术专家、下乡实地外景拍摄实操经验。

(三)信用要求。无不良信用记录(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报告)。

四、项目预算及完成时限

预算资金:28万元,包含视频拍摄、专家劳务、下乡差旅、直播、后期制作、账号运营、税费、素材归档等全部费用。

实施期限:2027年1月1日-2027年12月31日。

五、申报及评审流程

(一)申报材料。申报书(含项目整体实施方案、全年分农时拍摄直播排期、分项明细报价、团队简历、案例)、营业执照复印件、信用报告、合作专家及基地等能够证明有能力完成委托业务的材料,同时需提供近3年来完成的农业相关短视频拍摄案例1-2个(报送电子版)。

(二)申报时间。2026年8月17日——2026年8月21日(5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于2026年8月21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地址:长春市经开区自由大路6152号现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1003室。

(三)专家评审。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严格执行厅内项目管理评审制度,评审专家将从吉林省人参及中药材产业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业技术专家组成,全程规范开展招标评审工作。

(四)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对拟选聘第三方单位名单在官方渠道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承接单位并签订服务协议。

联系人:王可欣

联系电话:13943991180

吉林省人参产业发展服务中心

(吉林省中药材发展中心)

2026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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