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农议字〔2021〕5号
台盟省委员会:
贵会《关于破除制约农村要素集聚的体制机制障碍提升乡村治理效能的建议》(第55号)的提案收悉,感谢贵会长期关心和支持全省农业农村工作。提案对我省乡村治理能力提升提出了更高要求,具有很高的前瞻性和决策参考价值。我厅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现答复如下。
一、处理好农民与土地关系,强化制度性供给,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稳基础
一是稳慎推进宅基地管理与改革。按照中办、国办《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要求,稳慎推进长春市九台区、梅河口市、通榆县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加强宅基地管理,规范开展房地一体宅基地日常登记颁证工作。截至目前,全省宅基地使用权已登记发证279.33万宗,登记率88.87%。二是深入推进农村承包地桷权登记工作。2020年,我省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率达到96.4%。土地流转交易市场基本实现县乡全覆盖,流转面积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8.7%。三是完善农村土地制度的法律法规。我省先后修订出台《吉林省土地管理条例》《吉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等系列法规和规章制度,明确宅基地标准和登记手续以及法律责任,明确宅基地申请与审批程序,明确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行政主体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为依法推进农村宅基地改革管理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二、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长效机制,为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提供资金保障
近年来,我厅将“政策目标接近、投入方向类同、管理方式相近”的财政支农项目进行整合,对切块下达到贫困县的项目资金允许整合使用,解决了项目资金使用散碎、效益不高的问题,放大了支农政策效应,提升了资金使用绩效。2019年将原有的10余个省级专项整合为3个专项(现代农业发展专项、乡村振兴专项、县域经济专项),2020年整合为1个专项(乡村振兴专项)并重新制(修)订资金管理办法。
为统筹整合工作营造更加宽松的政策环境,我厅允许市(州)、县(市)在完成指导性任务的前提下,根据当地“三农”发展需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同一大专项内调剂使用。同时为确保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取得实效,加强制度培训和执行指导,多方向引导市(州)、县(市)依法依规开展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工作,为提高乡村治理效率提供资金保障。
三、完善聚才、育才、创新创业体制机制,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提供人才保障
(一)发挥全省农业广播电视学校专长,培育农村各类人才。一是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各级农广校充分发挥农民教育培训主渠道、主力军作用,规范开展了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省52个市县级分校有46所分校承担了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占比88.5%,共承担农民教育培训任务10995人,占全省总任务的35.1%。省农广校启动完成青年农场主培养第二阶段400人的四期培训工作,组织实施了200名农村青年农民创业培训和外地实训工作,组织了50人电商班培训。二是开展冬春农业科技培训。启动了全省冬春送科技下乡活动。据统计,全省农广校系统举办各类培训班152期,培训农民1.41万余人次;利用电话、微信、QQ群和深入基层面对面开展技术指导、咨询、答疑等9851人次;广播电视讲座、科普大集培训农民22万余人次,共计培训农民达24.39万余人次,发放资料9.3万余份。三是开展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文件,研究制定了吉林省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示范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指导陈家店作为农业农村部确定的省级培训基地,完成了500人省外调训的农村实用人才带头人培训任务,外调700人参加省外培训。
(二)发挥全省农业科技人才队伍作用,大力开展职业农民培训。一是组织开展线上农民培训。备春耕期间,针对新冠病毒疫情影响,加大网上培训力度,利用科教云平台、组建微信群等方式,组织全省开展线上指导培训农民30多万人次,解答各类问题12余万条,为做好备春耕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制定培训方案并组织实施。在调研基础上,经与财政厅多次沟通协调,研究制定了《吉林省2020年高素质农民培训方案》并印发全省执行。2020年,全省各地正在按照方案要求大规模组织农民培训,截至目前完成培训7300多人次。
(三)依托全省人社部门职能作用,拓宽农民工创业就业模式。全省各级人社部门,认真贯彻省委 省政府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的工作部署,克服新冠疫情带来的影响和冲击,积极开展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建设工作。一是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创业。对在乡镇地域内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且正常经营1年以上的返乡农民工,按照规定给予5000元初次创业补贴。对在乡镇地域内命名为省级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基地的,给予资金补助。为破解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融资难、成本高等问题,不断加大对返乡创业扶持资金的投入力度,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创办企业担保贷款额度由300万元提高至400万元,并分别给予2年全额和贷款基础利率50%的贴息;对首次创办小微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带动2人以上就业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初创企业补贴和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促就业专项补贴;对占地面积超过2000平方米、入驻企业超过30家、带动就业人数超过100人的返乡创业基地,视规模大小给予20-80万元的补助资金。截至目前,全省共为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发放担保贷款14亿元、补贴补助1760万元。二是加强就业精准帮扶。推出“1113精准服务举措”。针对就业困难人员自身特点和就业需求,精准施策。对就业意愿不足的,至少开展1次政策宣讲、1次职业指导,帮助树立正确择业观;对技能不足的,至少提供1个培训项目;对有就业需求的,至少提供3个岗位信息;对符合条件的,及时落实各项就业补贴政策。三是示范带动,打造返乡创业“样本”。组织开展了返乡创业示范县(市)和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引导县乡两级政府充分发挥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的前沿阵地作用,不断优化创业环境,用好用足各项创业政策和资金,推进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截至目前,全省已有24个县(市)被评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县(市),42个乡镇被评为省级农民工返乡创业示范乡镇。鼓励各地在返乡创业农民工等人员中选树典型,并将其培育成为农村电商、乡村旅游、家庭农场等领域的创业致富带头人。四是创业培训驱动,增强创业能力。结合农民工返乡创业特点,根据农村创业者的实际需求,积极创新创业培训模式,强化培训效果,增强创业能力。组织省直相关部门开展农民工返乡创业带头人、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乡村旅游致富带头人和返乡创业金凤凰带头人培训。近年来,全省累计培训各类返乡创业带头人2.6万人。
四、以“互联网+”为重要依托,激发新要素聚集活力,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增添活力
为更好地推动我省数字农业发展,我厅印发了《数字农业创新工程实施意见》,2019年实施农业农村资源数据平台建设。一是建设耕地资源大数据平台。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系统、测土配方施肥系统、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两区”划定系统等,形成基本地块权属、面积、空间分布、质量等大数据。二是农业行业管理信息化得到应用。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目前已有550企业纳入监管。化肥农药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专业信息管理系统启动。三是加大涉农服务。12316服务热线、病虫草害识别、易农宝手机APP等数字农业平台均直接面向基层农户提供信息化服务。2019年底,已完成包括地块识别、苗情监测、长势分析、产量预测、气象分析、灾害预警预报等16个应用,积累卫星底图数据1200万个瓦片约1.2T;卫星遥感数据200万个瓦片约380G;全省气象数据278G,初步实现了农业生产管理过程的数字化、定量化、时空动态监测。四是推进“雪亮工程”建设。提高乡村治理现代化水平。“雪亮工程”是以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以乡(镇)政府所在地、乡村间主要道路、村屯出入口等重点公共区域视频监控有效覆盖为标准,对农村视频监控加密补点。全省乡村已建设各类视频监控1.8万台。
五、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推动城乡要素流动,为提高乡村治理效能强动力
(一)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的体制机制。建立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的机制,探索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机制;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三级医院对口帮扶贫困县县级医院、县级医院支援乡(镇)卫生院长效机制;健全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探索“菜单式”公共文化服务新模式;完善城乡统一的社会保险制度,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稳步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建立健全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加快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
(二)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快实现城乡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规划机制,推进多规合一;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建设投入机制,对乡村道路等公益性强、经济性差的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乡村供水等有一定经济收益的设施,建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投入机制,对乡村供电、电信、物流等经营性为主的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建立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机制,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养护农村公路等公益性设施,加快农村供水等乡村基础设施产权制度改革,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建立垃圾污水处理农户付费制度。
(三)建立健全有利于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的体制机制。围绕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探索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管一体化模式;建立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机制,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推动“双创”向农业农村延伸;完善用地保障机制;完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深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建立乡村文化保护利用机制,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抓好特色产业小镇建设,持续开展美丽乡村创建活动;推进城乡统一规划,稳妥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四)建立健全有利于农民收入持续增长的体制机制。围绕促进农民持续较快增收,缩小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完善促进农民工资性收入增长环境,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机制,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机制,创新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有效途径;强化农民转移性收入保障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产业化规模化项目;强化打赢脱贫攻坚战体制机制,统筹教育、社保、医疗等各类保障措施,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下一步,我厅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贵会的大力支持和关怀下,进一步研究有效解决破除制约农村要素集聚的体制机制障碍,结合自身职能,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为吉林省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1年4月28日
(联系人:曹纯华,联系电话:1301920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