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农业机械化点燃富民强省新引擎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民革省委会一直以来对吉林省农业农村发展,特别是农业机械化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在国家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全省农业机械化水平持续提升,在农业升级、农村进步、农民增收发挥重要支撑作用。截至2022年末,全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0个百分点,稳居全国前列。全省农机总动力达4357万千瓦,拖拉机保有量达到131万台,拖拉机配套农具达到280.1万台(部)。提案中提出的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存在的问题客观实际、切中要害,一些问题是多年来一直制约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难点问题、重点问题,也是我们正在努力解决的关键问题,提案的建议针对性很强,为加快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很好的思路和想法。
一、关于“加大农机普法宣传力度”的建议
近年来,我们组织举办农机监理站长、事故处理员、农机安全应急管理、农机管理和执法队伍等系列培训活动,累计培训人员1200余人次。2022年,我厅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分阶段制定执法能力提升计划,全省累计培训执法人员4245人次,实现执法人员受训全覆盖。通过采取现场观摩、实战练兵、交叉办案等多种形式,在全省广泛开展执法示范创建活动,激励引导各级执法机构创优争先。目前我省共有8个示范窗口、1个示范单位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典范,占全省农业综合执法机构的18%。
下一步,我们将聚焦当前我省农业机械化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加强对基层农机管理和执法队伍法律培训力度,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法治意识和执法能力,依法推动我省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积极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应急演练等活动,提升农机从业者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农机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二、关于“加快适用农机与技术推广应用”的建议
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通过开展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惠农政策引导、加强农机智能云平台建设等,加快先进适用农机和技术的推广应用,全面提升农机化水平。一是为加大黑土地保护性耕作和丘陵山地农机具研发力度和使用性能,2023年,我厅组织开展了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试点资金1.5亿元,主要用于免耕播种机和丘陵山地玉米收获机等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的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重点突破免耕播种机排种器、高强高韧高耐磨触土部件等关键零部件和种肥精准播施智能系统的自主研发以及丘陵山地稳定行走、低损摘穗、高净剥皮、快速卸粮、掉粒回收、整机轻量化设计等关键技术,研究适宜的高效低损专用割台、高净低堵剥皮装置、高效稳定卸粮装置、高效低杂籽粒回收装置、高稳定性轻量化底盘及传动系统,确保大型智能免耕播种机和丘陵山地玉米收获机实现产业化应用,建立成套装备一体化推广应用示范基地。二是通过购机补贴等惠农政策引导农民购置和应用水稻秧盘播种成套设备、自走式秧盘育秧播种机、水稻栽植机械、轨道式水田运输机、水稻收获机械、植保无人机等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技术所需各类优质高效水田机械,稳步推进我省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健康发展。三是大力推进农机智能化发展,2020年,省农业农村厅升级建设“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设置8个功能板块,重点对保护性耕作、深松整地等重大农机技术推广作业实施远程电子监测监管。截至2022年,全省共有37个县(市、区)实现远程电子监测作业面积近3700万亩,绑定终端设备近4万台。2023年保护性耕作力争在全省范围内基本实现信息化远程电子监测全覆盖。
下一步,我厅将突出抓好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加快高端、智能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和推广应用力度,加快补齐农机装备短板,促进农机产业转型升级。持续优化农机购置补贴等惠农政策,助推水稻全程机械化种植模式发展。完善“吉林省农业机械化智慧云平台”,提升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
三、关于“促进和完善农机社会化服务建设”的建议
截至2022年末,我省农机化作业服务组织达9655个,其中农机专业合作社达6685个,数量比5年前增加近3000个。近年来,为推动农机服务业态创新,加快农机社会化服务提档升级,我省积极组织各地加强“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建设,为周边农户提供除全程机械化作业外,还包括农资统购、技术培训、信息咨询、农产品销售对接等“一站式”综合服务,在农业农村部公布的134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典型案例中,我省有6个位列其中。积极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装备建设,全省建设全程机械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700多家,累计使用省级财政资金超12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主体,推动“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采取培育、继续优化发展相结合的方式,推动开展产前、产中、产后农业综合配套服务,推行“代购、代耕、代种、代收、代销、代管”等综合农事服务方式,为对外承揽提供农机维修服务和技术指导,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四、关于“扶持推进补贴政策落实到位”的建议
2004年,国家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以来,吉林省累计获得中央补贴资金180亿元,累计补贴农机具120万台套,受益农户近100万户。按照国家要求,我厅联合省财政厅制定了《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重点突出“优机优补”、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履行办理程序,保重点机具补贴,及时下调保有量过多或技术含量低的机具补贴额,引导农民使用高端、智能农业机械,促进农业机械化高质量发展。为规范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制定印发了《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违规经营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岗位责任制度(试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信息公开制度(试行)》《吉林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绩效考核制度(试行)》等,有效防止了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积极推进落实农机报废补贴政策,补贴资金优先满足农机户报废老旧农机需求,防范化解农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截至2022年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试点县达到33个,公布回收企业8家,结算报废申请机具1058台,促进了农机装备更新和新型机具应用。
2023年,我省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6.3亿元,其中中央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3.3亿元,省级首次配套专项资金3亿元,我们将深化实施“优机优补”政策,对免耕播种机、大马力拖拉机、玉米籽粒收获机、水稻抛秧机等高端智能农机实行最高限额补贴,继续下调保有量过多或技术含量低的机具补贴额,引导农民使用先进适用农机具。继续开展农机报废更新工作,优先保障报废更新资金使用。
五、关于“切实加强农机队伍建设提高监管能力”的建议
积极创新构建新阶段农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了农业农村部门负总责,农机安全监理、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机构分工承担、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各地落实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现已成立市(州)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7只、县(市、区)级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44只,农机安全监理全部纳入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管理,保障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队伍的稳定。截至2022年末,全省共有42个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已完成或正在定制服装3089套,约占执法人员总数的90%。汪清县、敦化市等县(市、区)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等精细化管理模式,落实乡(镇)、村和农机服务组织安全监管责任制,配备乡镇农机安全监理员、村级农机安全协管员,推进“乡村农机两员”与“警保两站两员”有机结合,实行“一站多能、一人多岗”,将力量向基层延伸下沉,解决农村交通和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缺位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强农机执法队伍建设,通过监督检查、宣传培训等方式,提升基层农机管理人员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因地制宜推行农机安全生产“网格化”监管模式,强化农机监管人员配备,切实提高农机监管能力和水平。
感谢对我厅工作的关心,希望继续对三农工作给予支持。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31日
(联系人:王雷,联系电话:0431-889063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