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94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吉农议字〔2023〕7号)
2023-10-19 19: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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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明委员:

  您在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助力推进乡村全方位振兴的建议》已收悉,经我厅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围绕农业强省和乡村建设目标,推动数字化技术深度融合建议

  (一)在智慧农业和数字乡村建设方面。2022年,我省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率先启动“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为加快信息化、数字化应用建设与农业产业深度融合,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方案政策,采取切实措施,加快推进我省“互联网+”农业融合发展。一是加强顶层规划设计。出台了《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6-2025年)》《吉林省实施数字农业创新工程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吉林省数字农业“十四五”发展规划》等多个文件,全面统筹全省数字农业、智慧农业发展建设。二是发展应用平台建设。我厅多方争取资源,向上争取农业农村部支持,省内与省商务、省气象、省网信、省政数局等部门开展合作,推动我省智慧农业应用项目建设。利用互联网、物联网、移动通信、大数据、深度学习等信息技术与传统农业生产相结合,先后开展了智慧农业示范工程、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农业卫星数据云平台、农业数据融合平台、玉米全产业链大数据平台、智能农机化云平台、农产品产销对接平台等多个专项智慧农业应用服务系统。三是注重涉农数据融合。2018年起,我厅从农业大数据建设需要出发,开始着手涉农信息系统数据整合工作,构建基础资源、生产主体、园艺特产、畜牧业产业等系列数据库群,全面整合“三农”领域各类历史数据、即时数据。利用农业产业数据库群,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的吉林省数字农业云平台,并通过“吉农云”应用服务,积累形成大量应用服务数据资源,有效地促进了农业产业数字体系建设。四是支持农业产业数字化发展。2022年起,我省开展了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认定和智慧农场建设工作,鼓励具有一定规模和智慧农业应用基础的大田种植、园艺特产、水产养殖、农机合作社、休闲农业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智慧农业建设,两年先后认定了34家省级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发放政策性奖补建设资金1500万元,用于鼓励相关认定基地进一步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农业生产智能化改造,探索管理数字化应用,并形成了一定的可推广、可复制的示范带动模式,以信息化助推农业现代化,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步伐。

  (二)在特色产业集群引入数字化管理技术方面。2016年起,我厅实施了吉林省农业卫星数据云平台建设,成为首批应用“吉林一号”的综合性农业遥感分析监测平台。2021年,进一步进行平台升级,开展了设施农业遥感监测及棚膜经济数据分析建设工作,项目利用卫星遥感数据及深度学习技术构建基于人工智能AI的大棚识别监测模型,从卫星影像中自动检测提取设施大棚的数量、面积、变化等数据,并与备案数据进行比对和预警。同时,实现棚膜经济大数据展示分析平台,对设施农业数量、面积、空间分布、作物种类等进行汇总分析和可视化展示。在设施园艺生产数据统计分析方面,提供设施园艺园区生产数据采集、统计和汇总分析功能,满足对园艺特产质量和数量监管需求,建设设施园艺生产管理信息采集报送体系,实现了园区生产、经营、管理等信息一站式报送,并与全省棚膜经济发展监测联动分析。通过卫星遥感技术的应用,为棚膜经济推广发展提供数据依据,形成“天上看、网上算、地上用”的一体化管理模式。2021年,省畜牧业管理局指导建设了全国首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吉牛云”智慧农业大数据平台。平台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利用物联网、云计算、数据处理、数据分析、模型计算等技术,聚焦种群改良、科学饲养、普惠金融、健康防疫、产销交易、政务监管、安全追溯、行业数据应用等重点领域,旨在全面推动现代信息技术与肉牛产业各领域各环节深度融合,以全产业链科技服务赋能肉牛产业,促进吉林省肉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目前“吉牛云”平台已完成了“吉牛普惠”小程序、“吉牛·云政务”“吉牛·云繁改”“吉牛·云普惠”“吉牛·云健康”“吉牛·云交易”等系统的开发应用,初步建立了肉牛产业大数据体系、普惠金融服务体系及科学繁改服务体系。

  (三)在全面激发农业农村金融活力方面。2012年,我省上线了集生产资料、农产品、日用品等展示、交易、溯源、服务功能于一体的开犁电商平台,并以电商平台为核心,探索互联网农业农村金融。目前,依托“吉农云”平台,为金融机构开通端口,引入金融机构入驻平台,助力金融服务直达一线。构建数据贷款的方式,农户通过在手机客户端进行贷款申请,完成信息填报,信用状况良好的客户,通过参与的金融机构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农户可进行线上操作,直接进入放款还款,一次性授信,随贷随还,贷款利率低,将金融服务走进乡村,直达农民。2022年,在我厅指导下,组织召开吉林省“共享元”数字农业农村服务联合体建设大会,面向全国引入各类社会服务资源,合力打造吉林省数字农业农村产业服务生态。目前,已引入省中科院合肥智能所、中国农业大学、国家智能农业装备中心、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农业银行吉林分行、中航安盟保险等62家社会资源,引领智慧农业产业集聚吉林,为我省广大农民、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各级管理部门,提供农业生产、农村经营、农民生活、乡村治理等方面服务。2023年2月,我厅组织相关部门、金融机构、重点涉农企业和新型经营主体召开了“三农”工作金融政策对接会议,聚焦我省“千亿斤粮食”产能建设工程、“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打造万亿级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设专属性、适配性强的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

  (四)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2018年,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推动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2022年,我省接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作,印发《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为推进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印发《关于进一步开展农村黑臭水体再排查再识别工作的通知》,持续开展黑臭水体再排查再识别工作,力求全面详实掌握农村黑臭水体数量。委托专业机构通过卫星遥感影像识别的手段对全省范围内农村黑臭水体进行排查识别。2022年,排查出新增农村黑臭水体13处,完成农村黑臭水体治理23处,累计完成36处黑臭水体整治。

  下一步,一是我们将结合《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智慧农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有关要求,按照“以数字化重塑现代农业三大体系,促进农业生产智能化、农业管理高效化、农业服务便捷化”为指导,2023年计划在全省开展第二轮智慧农业示范基地建设认定工作,从而进一步推动我省传统农业生产经营模式向农业现代化转型升级,提升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数字化生产、经营、管理能力。二是建设吉林省畜牧业大数据库,推进数据互通融合,对全省畜牧产业数据资源进行多维度整理、挖掘和可视化分析,打通畜牧业生产、流通、屠宰各环节信息通道,推进畜牧业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数字化改造。三是组织“吉农云”建设运营商及农业信息龙头企业,加强与金融保险机构合作,鼓励和引导企业探索引入区块链、数字货币等先进技术,创新数字化金融产品和服务,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金融活力。四是进一步加快吉林省数字农业农村云平台的整体建设、全面应用全面推广“吉农云”和“吉农码”,推进我省数字农业建设,初步搭建政府与农民、经营主体、社会机构的数字化通道,并进一步加强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平台一体化、规范化建设,推进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互联互通和协同共享,为我省农业信息化应用和服务打造强有力的支持平台,以信息化助推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农业强省建设步伐。

  二、关于加大政策和资金引导力度,激发农业农村数字化需求快速释放建议

  (一)在开展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应用宣传方面。近年来,我省高度重视农民信息化素质的提升,通过网站、新媒体、培训体系等渠道,利用“吉农云”、易农宝、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微视频等多种现代化科技手段,加强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应用的宣传和普及。截至2022年底,通过“吉农云”“吉农码”共发布微视频621个,播放量185余万人次,主要围绕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集成精准推广农业农村新技术新模式,开展农业数字化生产与乡村治理应用相关知识的普及,并通过吉林省信息进村入户平台同步发布相关微视频,开展信息员在线培训教育;目前开犁易农宝APP已注册用户超82万户,累计浏览量超3000余万次,该平台重点以“专家指导”为主线,通过直接一对一线上互动答疑、测土施肥指导、病害防治指导,以及视频和文章等多形式、多维度进行宣传推广与科学指导;此外,在我省备春耕期间,发布了102个微视频作品,通过数字化手段为农民提供本级政府新颁布的惠农政策补贴、农机补贴、农资补贴和备春耕科技、技术指导与培训、农资采购指导与对接、农村金融、保险配套服务等备春耕相关生产与应用知识;通过开犁大喇叭(抖音+快手)账号共发布271个微视频,宣传推广农业数字化技术推广与应用,播放量为4万余人次。

  (二)在将现代农业生产和乡村治理数字化应用设立考核评价指标和相关政策要求方面。2019至2022年,我厅根据农业农村部工作要求,组织全省县(市、区)开展了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能力监测试点工作,相关监测评价指标包括发展环境、基础支持、生产信息化、经营信息化、乡村治理信息化和服务信息化等6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6个三级指标,监测结论为编制《中国数字乡村发展报告(2022年)》提供了重要数据支撑。经过连续四年的不懈努力,监测工作的影响力越来越大,社会认可度越来越高。在中央网信办信息化发展局和农业农村部市场与信息化司的指导下,全国县域农业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评价正式转为全国数字乡村发展水平评价,评价工作成为全国农业信息中心系统深入参与数字乡村及智慧农业建设的重要抓手,2023年农业生产信息化率已正式纳入国家统计局的乡村产业调查统计制度。此外,2022年1月,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行动计划(2022—2025年)》,强调要“坚持规划引领、分类推进。科学规划、合理安排数字乡村建设重点任务和工程,结合各地发展基础、区位条件、资源禀赋,按照不同类型村庄发展规律,分类有序推进数字乡村发展”。根据行动计划工作要求,全国将逐步建立起数字乡村建设分级分类基础标准和基础数据库建设,通过识别不同地区差异,使各类项目能够真正发挥效能,激发乡村的内生发展动力。构建精准识别、分级分类的数字乡村建设评价标准,不仅有助于精准指导地方数字乡村建设实践,提供可量化的闭环管理依据,也可应用于对不同类别和发展阶段的乡村进行监测、评价和对比,总结地方数字乡村建设进程中的特色经验,促进同类地区的学习和借鉴。

  下一步,我们进一步发挥新兴媒体渠道优势,融合现代数字化技术,不断完善宣传内容,加大农业农村数字化技术应用宣传力度,加大数字化技术在农业生产、乡村治理应用普及,解决广大农民数字化认识不足的问题。同时,不断加大政策和资金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农业三大体系数字化进程,推动产业升级,加快推动产业数字化。充分利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等新技术,对农业农村传统产业进行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提高全要素生产率,释放数字要素的放大、叠加、倍增作用,改造提升传统发展动能。此外,加快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培育新发展动能。发挥互联网作为新基础设施的作用,发挥数据、信息、知识作为新生产要素的作用,依靠数字技术创新驱动,激发信息化应用需求,不断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用新动能推动新发展。

  三、关于加大培育扶持,增强农业农村数字化供给能力建议

  为推动我省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2022年,财政厅高度农业数字化发展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省级预算安排、大力盘活存量、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等方式持续支持农业数字化发展。2020至2022年,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资金9249万元,重点支持农业、畜牧、水利等领域数字化建设。此外,我省积极争取国家发改委农业行业基础能力建设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其中6880万元用于数字农业建设项目。

  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农村数字化发展。同时,将智慧农业相关技术研究纳入《吉林省科技发展计划2023年度项目申报指南》支持范围。2023年,计划投入项目经费250余万元,支持省内相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和企业以产学研合作方式,实施“基于玉米耐淹能力的吉林黑土区排涝模数研究”“羊高效集约化智慧化养殖管理系统研发与示范”“模块式智能自动化行走种植平台的研究与开发”“天空地一体化智慧农业关键技术研发和示范应用”等智慧农业技术相关农业领域重点研发项目。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5月19日

  (联系人:刘真湖,电话:0431-8890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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