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三学社省委会:
贵单位在省政协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统筹规范人参种植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人参是吉林省的优势特色产业,也是我省的一张名片,在保障全民安全、维护药材安全、促进乡村振兴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针对科学组织开展全省人参种植土地面积情况调查
省农业农村厅在加强参地资源规划、储备与管理方面,立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产业发展优势,做好人参产业空间布局,并纳入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做好与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协调,充分保障产业发展空间。优先使用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种植人参,确需占用耕地的,按照“进出平衡”要求,做好占用耕地转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的年度计划,鼓励利用已用非林参地整治转化为耕地,作为耕地增加的来源。允许县级人民政府先行承诺纳入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再实施人参种植,确保人参种植规模保持稳定。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在保护生态环境、不影响森林资源培育的前提下,充分利用林下空间开展林下参种植,打造东北区域林下参产业发展核心区,具体政策由省林草局另行制定。
省林草局长期以来非常重视人参产业健康发展,积极向国家争取相关政策和深入探索林下参种植技术。2021年2月,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名义向国家林草局申请对利用采伐迹地加强长白山人参种质资源保护给予支持。2021年4月,国家林草局函复省政府,指出利用采伐迹地种植人参的做法不符合《森林法》和《森林采伐更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并易造成林地用途的改变,不符合国家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不同意我省继续开展利用采伐迹地种植人参。2022年,省林草局起草《关于加快推进林下参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配套文件,从发展模式、区域布局、保障措施等方面提出林下参发展和种植的相关措施,并征求国家林草局意见;国家林草局建议缩小林下参种植范围,实现种参全程可视化管理,并全部落地上图,下一步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与国家林草局沟通,力争得到国家林草局在人参产业发展使用林地方面的更多政策支持。
二、针对打造国家中药材种子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省农业农村厅实施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行动,以提升绿色优质农产品占比为目标,坚持绿色导向和标准引领,以绿色、有机、地理标志、名特优新、全程质量控制农产品为重点,聚力优化生产布局、培育生产主体、严格认证管理、提升设施水平,扶持发展一批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重点市县。在人参产业方面,着力推进人参种业振兴。一是加强人参种质资源保护。在长春市和延吉市支持建设人参种质资源中长期保存中心2个,目前已收集保存全球范围人参优质种质资源9173份,特别是对我国传统人参和野山参种群类型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的保护,巩固人参宗主国地位;二是加快人参优良品种培育扩繁。支持人参新品种审定登记并进行国家植物新品种权及相关知识产权保护,2023年共审定“吉农红优1号”、“延丰1号”等人参新品种3个,其中适宜非林地种植人参品种2个。对已审定人参品种年产鲜种超过5吨的育种单位给予30万补贴,4家育种单位通过现场核验。
三、针对着力推进人参种植规模化标准化
一是推进农业标准制修订及实施,结合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加快健全完善我省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和标准化工作体系,建立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工作机制。围绕全省农业农村重点工作协调推进人参种植领域标准制修订工作。强化农业标准宣传和示范推广服务。强化国家农业高质量发展标准化示范项目的组织协调,依托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创建,推进农产品全程质量控制技术标准建设;二是开展人参产品质量安全专项监测,2023年共监测样品2类100批次,其中生产基地环节80批次,流通环节20批次,监测农药残留参数8项(其中禁用农药1项,限用农药1项、常规农药6项)。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超标参数为常规农药五氯硝基苯和丙环唑,监测合格率95%,同比上升4%。下一步,继续加强农业标准化建设、推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质量监管,为打造优质、高效、安全的人参产业贡献力量。
四、针对申请成立国家人参行业权威机构
在加强人参创新平台建设方面,加快建设和完善产学研紧密结合、协同高效的人参公共创新平台,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在我省建设人参领域全国重点实验室或省部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加强与天津中医药大学等院校在人才培养、产品开发、成果转化等方面的合作,建设院士工作站。发挥吉林大学等高校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孵化更多人参优质项目,助力我省抢占人参产业发展制高点。
感谢您对我省人参产业发展提出的宝贵建议,并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一如既往的关注和监督。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6月3日
(联系人:高宇光 电话:0431-89631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