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农业植物和植物产品检疫、复检、查验植物检疫证书及有关资料的监督检查 |
1.种子包装标签(植物检疫产地检疫编号);
2.产地检疫证明、植物检疫证书;
3.农作物种子及产品是否带有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 |
2023年
2月—4月 |
16 |
8 |
50% |
137 |
14 |
10.22% |
省级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13364318577 |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
1.《植物检疫条例》:第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农业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所属的植物检疫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植物检疫任务。
2.《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农业部分)》:第四条 各级植物检疫机构的职责范围:(三)地(市)、县级植物检疫机构的主要职责:6、在当地车站、机场、港口、仓库及其他有关场所执行植物检疫任务。
3.《吉林省农业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第七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