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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工作方案》,经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愿申报,各市、州农业农村局初选后推荐,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相关专家评审,拟推荐长岭县为2023年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创建单位,创建面积2万亩。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反馈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