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单位推荐名单的公示
2023-07-13 1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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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开展2023年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乡村振兴局开展了组织申报工作。经县级申请、市级遴选、省级审核和评审等程序,拟推荐通榆县、磐石市、榆树市、梅河口市申报创建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13日至7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反映,所反映的问题要真实客观,实事求是,反映人要用真实姓名,并尽可能提供核查线索和依据。

  联系电话:0431—88906853,0431—80568515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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