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择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业务服务机构的公告
2025-03-07 21:37:52
来源:

为加强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能力,现面向社会公开选择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业务服务机构。通过公开征集、申报以及专家评审的流程,确定1家机构承担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任务

建设吉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体系,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分析预警服务。主要包括:

1.研究建立质量安全分析评价指标体系;

2.归集整理各地备案主体、基地巡查、定量检测、快速检测等数据,以及投入品使用记录、自检送检情况、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开具记录等信息,开展分析评价预警;

3.组织实施监测预警体系推广应用培训;

4.定期开展风险会商,研究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二、申请条件及材料

(一)申请资质

1.省内具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分析研究能力的部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

2.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能、设施设备和专业人员;

4.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申请材料

1.机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

2.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3.机构相关介绍及符合申请条件的证明材料;

4.机构近三年来类似工作开展情况、案例及相关支撑材料;

5.根据公告要求确定的报价。

三、有关要求

(一)服务要求。按照业务服务内容开展相关工作,取得预期成果,按时提交工作总结报告。

(二)报价要求。本项目经费预算不超过45万元(含45万元)。

四、申报时间

有意承担业务服务的机构,请于3月13日前将申报材料(密封)邮寄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逾期不予受理。

邮寄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刘灿奎,电话:0431-88906097

五、评审与公示

1.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一家作为业务服务机构。

2.评审结果将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反映。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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