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内各有关农业科研及教学企事业单位:
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是我国农业科技领域的一项重大管理创新,是促进科研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的有效途径。省级体系是国家体系在地方的延伸与补充。为抓好吉林省2025年度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以下简称省体系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体系架构
省体系项目旨在有效柔性整合全省专家资源和科技成果,完善与产业需求和发展密切关联上下贯通、左右相连的专家库、工作网,有效促进科技资源要素纵向贯通和横向协调,为我省农业生产防灾减灾、增产增收、提质增效、产业发展、政府决策提供社会公益性咨询服务,加速推动各类农业科技成果集成熟化和应用落地,实现技术创新与产业需求有机结合、科技服务与产业发展有效衔接,加快培育农业新质生产力。
(一)体系构成。紧紧围绕我省主粮作物、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聚焦玉米、水稻、大豆、人参、麦类、食药用菌、肉牛、梅花鹿、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薯类、果蔬、水产、柞蚕和生态环能等方向,分别设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二)岗站设置。今年,省体系项目将探索采取“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的组织架构,实行行管部门和体系首席双重负责制。每个体系设立首席专家1名。根据各产业发展实际,围绕育种、栽培、植保、土壤、农机、繁育、防疫、加工等方向,设置岗位专家若干。按照主产区域、覆盖面积、产业布局等设置综合试验站若干(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所在单位为省体系项目主持单位。
(三)岗位职责。省体系专家包括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站长及各科技创新团队成员。首席专家牵头负责体系整体谋划、组织实施和考核管理,明确岗站任务指标。岗位专家根据体系任务和岗位职责,带领团队成员开展产业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指导综合试验站开展试验示范和产业政策咨询服务。综合试验站在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指导下负责体系成果的熟化落地和技术服务。鼓励支持各科技创新团队跨单位、跨专业开展合作。
二、资金支持
(一)资金总额。2025年度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示范项目资金总额为2500万元。
(二)支持内容。重点支持首席专家、岗位专家、综合试验站科技创新团队建设,支持省体系专家聚焦各领域农业生产和产业发展“卡脖子”问题,开展基地建设、品种筛选、技术示范、指导服务、人员培训和产业帮扶等。
(三)支持标准。采取“项目法”方式推进实施。首席专家支持20万元/个/年,岗位专家支持10万元/个/年,综合试验站支持10万元/个/年。
(四)使用范围。资金使用要符合国家和省里相关文件的要求和规定,支持省产业技术体系建设。不得列支间接经费,不得用于与体系建设无关的事项。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为吉林省内农业科研及教学企事业单位,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首席专家从岗位专家中择优产生,申报时需同时申报1个岗位专家岗。申报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人员,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体系岗位。每个单位同一岗位只可推荐1名候选人。省体系作为国家体系专家人才储备输送的主渠道和摇篮,鼓励国家体系专家和省内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省级项目申报和体系建设。
(一)首席专家
1.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熟悉申报领域产业发展情况,具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
2.从事本行业工作10年以上,主持过与本产业相关的省部级以上农业项目,具有较高的学术威望、宏观战略思维、丰富的生产实践指导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每年投入省体系项目实施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4.所在单位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市级以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具备较好的科技研发推广基础条件和综合实力,能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二)岗位专家
1.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拥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
3.有充足的时间下沉基层一线指导服务“三农”工作。
4.所在单位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市级以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能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三)综合试验站
1.综合试验站须为省内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产业主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无任何不良记录,能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基础保障。
2.综合试验站站长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至少3年以上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经验,能积极主动配合体系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开展相关工作。
(四)体系专家其他要求
1.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学识水平和身体条件。
2.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参加人员应为所在单位正式在职职工(不含单位退休返聘、延退人员),须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截止2025年12月31日)。
3.应熟悉和了解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的运行机制和组织模式。
四、项目实施
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由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建设,负责体系的设置、监督、管理、考评、验收等。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负责体系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坚持开放、流动、协作、竞争的原则,分类考评、奖惩并举、注重实效,形成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省体系建设健康可持续发展。
(一)答辩评审。省农业农村厅对收到的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对形式审查通过的项目组织专家开展PPT现场答辩评审。按照公开申请、单位推荐、主管部门资格审核、现场答辩、专家评审、纪检监督、厅党组集体审议、社会公示等程序,采取专家主审和专家组综合评议打分的方式,形成综合评审意见和分数排名,初步确定体系专家人选,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立项。
(二)项目执行。省农业农村厅组织首席专家等编制项目任务书。首席专家、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项目主持单位与省农业农村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签订项目任务书。体系首席专家提请省农业农村厅明确年度项目实施内容,细化明确任务分工。实施单位按照任务书规定任务指标组织项目实施,抓好技术和品种示范推广,打造典型经验模式,突破性成果要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告。项目起动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人员、地点、内容、规模和标准等,如确需变动要提前报请省农业农村厅同意。
(三)日常管理。各体系首席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推进体系建设,保障体系各项工作任务有序开展。加强与行业主管部门和服务对象的对接融合,提供科技咨询和服务支撑。形成工作进展报送机制,每年及时向省农业农村厅报送体系建设工作进展、重大突破、推广示范成效等内容。
(四)考核验收。省体系项目执行期为1年。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财政厅明确各体系各岗位的年度考核指标,逐级签订任务书,组织开展中期实地检查和年底总结验收,采取体系内部自评、服务对象测评、同行专家会评、行管部门审核的方式“背靠背”打分。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实行“末位淘汰”机制。当年绩效考评结果可作为下一年岗站设置、人员配备动态调整的重要参照。
五、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内容必须在规定范围之内,应与岗位方向相符,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申报书的内容知识产权归属须清晰,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二)申报书须经过相关部门推荐。各推荐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并附推荐项目名单。地市级单位项目申报书需经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并加盖部门公章。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一式2份)、胶装成册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8份)、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式2份)纸质件于2025年3月20日(周四)下班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上述材料电子版请同时发至省厅指定邮箱。对于无正式推荐公函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1.体系岗位一览表
2.项目申报书
3.推荐人员汇总表
联 系 人: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 金玉莹,张海军
联系电话:0431—88906506(兼传真)
电子信箱:kjc0431@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邮编:130051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