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渔业捕捞许可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捕捞许可证失效,发证机关应当予以注销:(一)渔业捕捞许可证、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或者渔业船舶国籍证书有效期届满未依法延续的;(三)不再从事渔业捕捞作业的;注销后12个月内未按规定重新申请办理的,视为自行放弃,由渔业主管部门回收船网工具指标。”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舶登记办法》第三十五条:“渔业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渔业船舶所有人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渔业船舶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所有权转移的;(二)灭失或失踪满六个月的;(三)拆解或销毁的;(四)自行终止渔业生产活动的。”及其他相关规定,吉云渔20138等15艘渔业船舶存在上述有关情形,我站按以上规定已对上述15艘内陆渔业船舶登记予以注销(详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3月17日至2025年3月24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吉林省云峰水库边境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书面提出。联系电话:0439-3553800。
附件:内陆渔业船舶证书注销名单
中华人民共和国
吉林省云峰水库边境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