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5年省级园艺特产业有关项目验收的采购公告
2025-10-30 15:3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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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项目验收的科学性和社会参与度,现就2025年度园艺特产业有关项目验收工作,面向社会公开选聘验收单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和金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第三方机构验收的项目为2025年度设施园艺建设项目,包含新建设施园艺、育苗中心建设、食用菌智慧菌仓(植物工厂)建设和老旧棚室改造项目。验收费用不高于9.3万元(人民币玖万叁仟元)。

二、工作内容

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下发 2025年中央和省级农业农村领域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指南)的通知》(吉农办计财函〔2025〕19号)要求,在各地自行验收基础上,对全省设施园艺特项目建设等情况进行核验。

(一)新建设施园艺项目:新建棚膜园区需实地对棚室面积进行测量,按照30-49亩园区抽查40%、50-69亩园区抽查60%;70-99亩园区抽查80%;100亩以上园区100%实地核查验收。

(二)育苗中心和食用菌智慧菌仓(植物工厂)建设项目:需100%实地核查验收。

(三)老旧棚室改造项目:按照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实地核查验收,主要是对老旧棚室改造是否符合文件补助方向,投资是否合理给予认定。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

1.申报单位必须在吉林省政府采购云平台入驻企业,需具有农林项目验收资质的公司。

2.申报单位须精心组建验收组,确定验收负责人,并对验收组成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负责。

3.申报单位需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证书)。

(二)验收组负责人

1.验收组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研究能力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以上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验收组负责人必须是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担负实质性工作,在项目执行期间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确保按期完成验收任务。

3.验收负责人必须参加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阶段性成果汇报及验收评审会,汇报结果。

四、选聘程序

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邮寄的纸质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时间为准)。

(一)准备申报书。申请单位按照规范格式要求,填报申报书(企业资质证明、企业简介、承担过的验收项目和承担本项目预期价格),并在规定位置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填写材料应简明扼要,突出重点,未要求内容无需罗列。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复印件与原件必须一致。

(二)提交材料。申请单位应通过现场或邮寄方式,提交一式五份密封纸质《申报书》至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园艺特产处(邮寄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6152号)。信封上须注明:吉林省2025年度园艺特产业项目验收工作申报材料。

(三)组织评审。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将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评审小组,从申报单位的团队实力、工作基础和近三年工作业绩等,择优遴选验收承担单位。

(四)公布结果。项目验收承担单位结果确定后,将在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和政采云网站发布结果。

五、其他要求

承担单位于2025年11月下旬与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签订委托协议,委托协议签订后正式启动验收工作。验收工作需在签订合同一个月内完成,上交正式验收报告。承担单位应按照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验收各项任务。

联系电话:0431-88910521;邮箱:syytcj@163.com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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