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11日,省生态环境厅会同省直相关部门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和12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 示 期:2026年4月2日—4月16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6152号
联 系 人:邹运 电话:0431-88910558
附件:1.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一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
2.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二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