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村局,省内各有关农业科研及教学企事业单位:
省级体系是国家体系在地方的延伸与补充,自2009年启动建设以来,已持续推进18年,为我省相关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为持续激发省体系生机活力,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动态管理的长效机制,今年我省创新优化体系设置,实行分类管理,分别设立省体系岗站和公益性岗站。其中,公益性岗站作为省体系后备力量,不纳入财政资金支持范围,主要用于充实体系储备力量、强化基层服务保障、夯实体系建设根基。现将公益性岗站申报遴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站设置情况
(一)体系设置。紧紧围绕吉林省主粮作物、特色产业和重点领域,聚焦玉米、水稻、大豆、中药材(人参体系)、麦类、食药用菌、肉牛、经济作物、油料作物、薯类、水果、蔬菜、水产和生态环能等方向,分别设立省级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
(二)岗站设置。根据各产业发展实际和上年度考核情况,经征集各产业技术体系、相关管理部门、高校院所意见,围绕育种、栽培、繁育、防疫、加工等方向,按照主产区域、覆盖面积、产业布局等设置若干公益性岗和公益性综合试验站,在优先征集省体系原岗站专家自愿担任基础后,继续面向社会选拔(具体岗位设置详见附件1)。公益性岗站专家须按照自愿原则与我厅签署任务书,方可参与年度考核;考核优秀者,方可获得次年进入有财政资金支持的省体系序列的资格。
二、申报条件
申报对象应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地市级以上农业科研教学企事业单位专家学者。申报单位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遵守科技伦理规范,有良好的科研信用记录,未在失信惩戒期。原则上每人只能申报1个体系岗位,每个单位同一岗位只可推荐1人。鼓励省内优秀青年科技人才积极参与项目申报和体系建设。
(一)公益性岗位专家
1.身体健康、政治坚定、遵纪守法、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原则上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拥有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丰富的指导生产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结共事能力。
3.有充足的时间下沉基层服务“三农”工作。
4.所在单位原则上为省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省、市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企业,能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二)公益性综合试验站
1.综合试验站须为省内农业科研教学单位、产业主产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独立法人单位,无任何不良记录,能提供相应的工作条件和保障。
2.综合试验站站长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至少3年以上农业技术试验、示范、推广经验,能积极主动配合体系首席专家和岗位专家开展相关工作。
(三)其他要求
1.公益性岗位专家和综合试验站参加人员应为所在单位正式职工(不含退休返聘人员),须在项目执行期结束时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执行期截止2026年12月31日)。
2.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学识水平和身体条件。
3.体系专家应熟悉和了解省级产业技术体系运行机制和组织模式。
4.申报企业需提供完税证明及为员工缴纳社保证明。
三、报送要求
(一)申报书内容必须在规定范围之内,应与岗位方向相符,超出范围的不予受理。申报书的内容知识产权归属须清晰,不得出现任何违反法律法规或含有涉密信息、敏感信息的内容。
(二)申报书须经过相关部门推荐。各推荐单位须对项目申报书和相关佐证资料进行审核把关,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推荐公函,并附推荐项目名单。
(三)项目申报单位要将加盖公章的推荐函(一式1份)、胶装成册的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7份)、推荐人员汇总表(附件3,一式1份)纸质件于2026年4月17日(周五)下班前报送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电子版同时发至指定邮箱。无正式推荐公函的项目,将不予受理。
附件:1.体系岗位一览表
2.项目申报书
3.推荐人员汇总表
联 系 人:省农业农村厅科学技术处 金玉莹 李有宝
联系电话:0431—88910558 88910553
电子信箱:kjc0431@163.com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6152号,邮编:130022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