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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档案局、档案馆,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开发区党工委办公室,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档案局、档案馆: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国家档案局《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办法》,切实加强我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省农业农村厅、省档案局组织制定了《吉林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档案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档案局
2026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