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废止)关于印发《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
2023-05-25 15:52:00
来源:

  吉农农字〔2009〕360号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财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

  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在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时对农作物种子的需求,建立农作物种子应急救灾储备供应制度,维护农业生产安全和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吉林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经报请省政府同意,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吉林省财政厅

  二00九年七月十六日

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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