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2024-01-17 10:21:00
来源:
   吉农规〔2024〕1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梅河口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种业企业:

  为保障全省农业生产用种安全,提升防灾减灾能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国家救灾备荒种子储备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农财发〔2015〕7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农业生产实际,我厅同财政厅制定了《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各地,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4年1月8日

吉林省救灾备荒种子储备管理办法(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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