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法治体系建设持续夯实。一是健全法律规范体系。完成《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修订,将标准化种植等实践成果转化为法律规范,打造法治与产业深度融合的实践标杆。科学推进《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强化种质资源保护等关键环节法治支撑,推动依法治种、依法兴种水平持续提高。二是推动法治实施体系运转高效。针对《农药登记管理办法》等12部农业农村部新修改、废止的部门规章,系统梳理汇总,第一时间下发工作提示函,部署全省农业系统学习贯彻,清理与新规不相适应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确保地方性农业法规与国家法律体系衔接统一。三是强化法治监督体系建设。开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整改问题26个,执法公信力显著提升。制定《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明确行政检查事项37个,规范检查标准和频次。认真评查全省执法案卷,被农业农村部评为优秀案卷1卷,以评促改提升基层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大全国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清理妨碍统一大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26件。
(二)行政执法效能持续提升。一是加大执法力度。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治理、人参执法、种子打假等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4.68万人次,检查农资生产经营场所2.68万个次,查办案件520件,捣毁制假黑窝点2个,有效遏制涉农违法违规行为,经验做法在全国农资打假专项会议上交流发言。二是健全协同机制。联合省法院、省公安厅等9个部门,印发《关于加强吉林省黑土地保护行政执法与司法协作的意见》,建立协助机制7项,强化黑土地保护源头治理。三是提升执法素养。举办全省农业综合执法骨干培训班,邀请了省司法厅、省政数局、长春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等业务专家,围绕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政诉讼法律风险及防范、我要执法APP演练实操等内容为全省110名执法骨干授课,组织执法骨干现场参观数字化执法应用模式,培训成效被《农民日报》专题报道。
(三)普法宣传成果持续深化。一是加大普法力度。以“3·15消费者日”“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为契机,组织7047人次执法人员深入乡村,发放资料24万份,接待群众3.4万人次,提供咨询培训188场次,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力。二是分层开展普法。推行“沉浸式庭审+精准化普法”模式,组织机关干部旁听行政诉讼庭审。开展“农业农村法治大讲堂”活动,邀请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厅业务骨干,围绕制定政策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要求,为全厅62名干部授课,推动公职人员提升法治素养。三是创新普法形式。制作《树立宪法信仰、弘扬法治精神》微视频,通过厅官网、吉林省乡村振兴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
(四)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一是探索服务新举措。推动省级涉农审批108个事项全部进入省政务服务大厅受理,实现涉农审批“只进一门”。组建农业专业“帮办代办”服务队,现场解答咨询,帮助传递材料,及时反馈办事进度,累计帮助群众办理审批68件。首次推行信用承诺审批模式,实行“容缺受理”事项19项,办理业务283件。二是健全维权新机制。制定《省农业农村厅接诉即办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流程,明确职责分工、办理标准及反馈要求,推动诉求办理从“被动应对”向“主动治理”提升,全年及时回应群众诉求413件。三是创新便民新路径。启动审批电子证照服务,首批制作电子证照3个,联合长春海关建立中省直信息推送模式,实现食用菌菌种进出口电子表单化运作,审批时间从“两周”减少至“当日”办成,促进企业订单量提升20%左右,增加收入近100万元。优化营商环境经验做法作为农业农村部首批推荐案例,在《农村工作通讯》刊发,人民网等4家媒体持续跟踪报道。
二、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机构有待进一步健全。现有各级农业执法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都亟待优化,复合型法治人才储备不足。部分市州未组建农业综合执法机构,难以实现跨区域执法,办大案、要案、精品案的协同能力不足。
(二)法治与业务融合深度有待强化。法制审核还未介入政策措施研究、调研、起草等全过程,推动政策措施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还不及时精准,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有待高效发挥。
(三)普法精准化水平有待提升。宣传模式上仍多采用发放传单、集中宣讲等传统模式,还未充分运用线上线下融合的创新形式,缺少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多元化法律需求的“订单式”精准普法服务,农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权意识还有待提升。
三、2025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加强法治理论学习。厅党组书记带头落实“四个亲自”要求,紧紧抓住“关键少数”,制定涵盖9类79条法律法规的学习清单,主持召开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3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学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示范引领班子成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推动重点任务落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重点任务,与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等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召开党组会5次,研究农业法规立法、行政检查制度、执法案件办理等重点法治事项9项。“人参产业高质量发展”法治实践经验,成为全省唯一入选中央法治督察考核的正面典型案例。
(三)依法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推动法律顾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全年参加专题会议4次,协助审核规范性文件、政策措施、合同协议等40件,确保行政决策合法合规、科学民主。全厅连续6年无行政诉讼败诉、行政复议纠错案件。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化法治能力建设。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文选》第一卷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2025年版)》,深刻领悟核心要义与实践要求,确保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动现代化大农业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二)健全法规制度体系。认真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渔业法》,开展《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修订调研。加强与省人大沟通协调,启动《吉林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制定。完成《吉林省农作物种子条例》修订,着力构建规范电商营销行为的执法监管体系。
(三)提升执法监管效能。认真落实国务院《行政执法监督条例》,通过执法资格确认、执法案卷评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等方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推动执法公平公正、文明规范。完善包容审慎监管“四张清单”和裁量基准,部署农资打假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农资忽悠团”和网络非法销售。
(四)创新普法宣传教育。编制全省农业农村系统“九五”普法规划,创新“普法+产业”融合模式,制作系列线上普法作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法律需求调研,优化“订单式”普法服务。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构建精准化、多元化普法体系,组织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和执法骨干业务培训班。
(五)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围绕长春都市圈行政审批通办模式,以“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为核心,修订《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统一规范办理流程、表单材料,固化事项基础信息、规范办理流程、简化受理表单,推进省市县审批“同事同标、跨地通办”。着力拓展电子证照应用场景,力争达到5个以上。完善“容缺受理”和“帮办代办”机制,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持续提升审批服务便利度。
特此报告。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3月27日
(联系人:聂孝奇,联系电话:18584396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