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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和农业农村部《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加强全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和管理工作,省农业农村厅修订了《吉林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现从2024年8月12日至2024年9月12日公开征求意见,请有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于2024年9月12日前将有关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kjc0431@163.com。
附件:吉林省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办法(征求意见稿)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4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