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产业扶贫办〔2019〕8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央脱贫攻坚巡视组反馈意见和《中共吉林省委脱贫攻坚工作专题会议纪要》(〔2018〕3号)中“省级层面要制定全省统筹的规划,市县都要制定各自规划,包括乡和村如何参与到规划当中,做到因乡因村因户施策”的要求,我办于2018年12月18日制定下发了《关于抓紧编制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通知》(吉产业扶贫办〔2018〕16号)。近日,省委主要领导对此项工作再次做出明确部署,要求省级和市县级规划编制工作务必于2月上旬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完成时限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务必于2月12日前出台当地产业扶贫规划。
二、相关要求
(一)县(市、区)政府要指导乡镇编制好产业扶贫规划,规划产业要到村、到户、到人。县(市、区)规划由市(州)负责收齐于2月12日前报送邮寄至我办,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二)各市(州)、县(市、区)确定一名规划编制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络方式),由市(州)汇总后于1月25日下班前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报送至我办。
联 系 人:苗鑫桐
联系电话:88906434(兼传真)
邮 箱:jlnwjhc@126.com
邮寄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486号省政府综合办公楼三栋403室 88906434
吉林省产业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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