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县(市、区)农业农村局,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挖掘行业消费潜力,抢抓2025年春节、元宵节等消费旺季契机,进一步激发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组织开展2025年“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5年1月15日至3月31日。
二、参与范围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农业农村领域、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参与。
三、行动内容
(一)加大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消费采购力度。鼓励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开展慰问老干部、困难职工、困难党员等节日慰问活动,发放工会会员节日福利时,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农产品作为慰问品、节日福利。
(二)发动干部职工和广大市民扩大节日消费。发挥单位定点帮扶工作机制作用,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广大干部职工、市民群众积极参与消费帮扶在置办年货、食堂采购、日常用品采购中,优先采购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农产品。
(三)积极组织线上销售平台扩大网络销售。支持当地特色农产品在“832平台”、京东、淘宝、抖音等重点电商企业销售,打造脱贫地区农副产品专区专栏,促进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生产的农产品上行外销,扩大网上销售规模。
(四)鼓励开展县域旅游消费。鼓励具备条件的脱贫地区特别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边境地区等,丰富冰雪旅游、红色旅游、特色民宿、农业观光等旅游资源供给,面向当地群众、干部职工,合理开放农家乐、特色民宿、农业观光等乡村旅游项目,适度搞活节日县域旅游市场,更好满足群众节庆旅游、文化休闲、娱乐消费需求。
四、工作要求
(一)抓好供需衔接。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在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前提下,配合本级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做好脱贫地区特色农产品货源组织,打通田间地头到百姓餐桌的绿色通道,便利终端“家门口”消费。
(二)加强宣传发动。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发布倡议、宣传推介、举办活动等多种方式,调动各方面消费帮扶工作积极性,广泛发动各级组织、干部职工踊跃参与,进一步营造消费帮扶浓厚氛围。
(三)及时总结经验。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做好“消费帮扶新春行动”的梳理总结和数据统计,充分发掘工作中可操作、能落地、见实效的典型做法和务实举措,积极探索创新消费帮扶新渠道、新模式、新经验。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