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帮扶车间创建工作措施
2025年是就业帮扶车间质量提升年,全省继续扎实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数量有所增加,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有所增长。现制定推进措施如下。
一、提升创建质量。在规范运营的基础上,稳定拓展帮扶车间创建规模,探索打造联合车间,带动更多脱贫人口实现就地就近就业,单体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人数力争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二、落实补贴政策。各地要充分利用中央和省级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拉动作用,加大帮扶车间资金支持,充分调动建设主体积极性。对已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新吸纳脱贫人口就业的仍按照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奖补。在吸纳3人基础上,再新增1至2人的,给予车间奖补1200元/人;新增3人及以上的,给予车间奖补1500元/人。同一脱贫人口,就业帮扶车间不得重复享受奖补政策。所需资金从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做好信息录入。各地农业农村部门协调同级人社部门及时将帮扶车间相关情况录入全国防返贫信息监测系统及人社部门就业管理系统,实时动态调整,确保数据准确。
四、强化核查清理。每半年各地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要分两次对帮扶车间吸纳脱贫人口就业、运营、补助发放等情况进行核查清理,并建立核查台账。对难以正常经营、带动成效不明显、无故闲置、环境污染较大的帮扶车间,要及时取消或改变用途,停止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五、加强督导检查。各级人社、农业农村部门围绕年度计划,突出质量提升这一核心任务,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推动就业帮扶车间提质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