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扩大全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覆盖面,持续提升农机化社会服务能力,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快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指导意见》(农机发〔2023〕5号)、《吉林省关于培育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的实施方案》(吉农办机发〔2023〕31号)及《关于继续开展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和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培育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各地生产实际和报送情况,经农机化服务主体自主申请、县级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组织申报、市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核推荐、省级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拟认定吉林省农缘农业机械专业合作社等9家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为2025年吉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现将认定名单公告如下。
附件:2025年认定吉林省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名单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