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务整改情况公示
2026-02-28 13:45:06
来源:  

2026年2月9日,省农业农村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省畜牧局等相关人员组成验收组,对我省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务进行了验收。经查阅有关材料并经认真讨论,原则同意此项整改任务通过验收。现将《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务验收销号意见》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并提供反映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便于后续反馈。

公 示 期:2026年2月28日-3月12日(10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由大路6152号

联 系 人:邹运   电话:0431-88910558

附件: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验收销号意见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26年2月28日



关于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7项整改任验收销号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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