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6〕6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意见》和《吉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经专家论证,制定了《吉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现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购机者购置第二批一览表范围内的补贴产品,按照本公告标准享受补贴。自2024年1月1日起,购机者购置本公告新增档次补贴产品(60m及以上行车式喂料机、200—300m²输送带式清粪机、300m²及以上输送带式清粪机、水帘降温设备),按照本公告标准享受补贴。
为保持政策连续性,本公告与公告(〔2024〕14号)第一批一览表补贴额发生变化的档次,且购机日期在2026年5月27日前(含),执行原补贴标准。补贴额未发生变化的,继续实施补贴。
附件:吉林省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第二批)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吉林省财政厅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