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吉林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标委会”)主要负责吉林省渔业行业标准制修订工作。为进一步完善吉林省渔业行业标准化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标准化在产业升级和技术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按照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农业农村领域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换届及征集委员的通知》有关要求,标委会现面向社会公开增补吉林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在吉林省内从事水产养殖、遗传育种、生态环境、水生生物、种质资源、鱼病防治、饲料营养、捕捞加工、水产品质量安全、渔机渔具、渔业仪器等方面的专业人员。包括管理部门、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检测机构、涉渔企业、行业协会等。
二、委员条件
(一)标委会委员不可同时在3个(含本标委会)以上技术委员会担任委员职务,同一单位在同一技术委员会任职的委员不得超过总体委员人数的18%;
(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与专业技术职称相对应的职务,从事本行业工作不低于5年;
(三)熟悉标准化工作,热心标准化事业,能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承担义务,具有较好的文字水平;
(四)已退休的专家可由相关企业或学(协)会推荐且本人是对应企业或学(协)会的成员可申报委员。
三、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采取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并经任职单位推荐的方式,申请人如实填写《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附件 3) ,在“本人签字”栏签署申请人名字,并对真实性负责。
(二)任职单位负责审查委员登记表内容真实性,在委员登记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委员登记表工作单位名称应与加盖公章的名称一致,推荐单位对登记表内容真实性负责。
(三)请于2025年3月25日前,将加盖公章后的《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电子版及扫描件、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职称证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 58576311@qq.com;联系人:刘慧吉、韩叶;联系电话:18643187585,17386881581。
(四)标委会秘书处将根据《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附件1)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候选委员进行综合评定,择优形成新一轮标委会委员候选名单,经吉林省农业农村厅质监处审核同意后,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审批。
附件 1 :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管理办法
附件 2 :吉林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
附件 2 :吉林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申请表
吉林省渔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2025 年 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