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网站!
无障碍浏览

搜索热词:

农业 省情 蔬菜 农业农村部
当前位置:首页 > 现代农业 > 安全生产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

  吉农安发〔2019〕6号

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

  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9〕62号)要求,省农业农村厅制定了《全省农业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2019年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2019年5月20日

  附件

  2019年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吉林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的通知》(吉安委办〔2019〕62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教工作力度,推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全员安全素质,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在全省农业系统开展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以持续提升农业安全生产整体水平,实现农业安全生产平稳发展为目的,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目标

  今年“安全生产月”以危化品安全为重点,突出农业安全生产行业领域工作特点,以“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为主题,以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以强化安全红线意识、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基层和企业严格安全管理等为重点内容,开展既有声势又有实效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领导,成立省农业农村厅“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厅领导为副组长,成员为厅办公室、法规处、乡村产业发展处、科教处、质监处、种植业管理处、园艺特产处、渔业渔政管理局、农垦处、农机管理处、安全生产处及省农村经济信息中心、吉林农业宣传中心、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农机管理中心、省农机安全监理总站、省渔业渔政管理站等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督促落实农业系统内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及时掌控有关活动开展情况。

  四、开展活动时间和主要内容

  按照省安委会要求,“安全生产月”活动将于2019年6月在全省各地、各单位开展。

  (一)组织启动仪式。5月31日,省农业农村厅在吉林市吉林金秋农药有限公司举行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同时举行安全知识宣传、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和应急演练等系统活动。

  (二)开展主题宣讲活动。全省各级农业部门要深入农业系统重点行业领域的企业、业户对口宣讲,邀请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讲座,发放学习读本,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要求,引导农业系统各类企业、业户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发展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

  (三)开设安全生产专栏。各地、各单位要通过报刊、广播、网络、室外大型显示屏、固定宣传板等媒介开设宣传专栏,尤其是针对农机、农药、渔业等农业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化的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有条件的单位电子显示屏每天滚动宣传安全生产内容不少于2小时。

  (四)开展咨询服务活动。“6·16”是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各级农业部门要在当地人流比较大的公共场所设立咨询台开展宣传咨询;组织农业专家走向农村基层为广大农业生产经营者提供咨询服务;要通过农业系统网站、农业报刊和农业政务微博等媒体形式深入宣传安全生产知识及安全事故案例。

  (五)开展专家进企业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组织开展各种行之有效的活动,开展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宣传,向企业、业户传播安全生产理念,宣传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科普常识等。采取组织安全生产志愿服务宣讲团等形式走进重点企业、业户,深入宣传企业、业户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负全面责任、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义内涵。

  (六)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活动。6月中旬省农业农村厅在长春市举办农机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各级农业部门组织演练活动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注重实效的原则,选择农药、危险化学品、农用机械、渔业船舶等重点领域,广泛开展应急演练活动,并组织好观摩、总结和宣传。

  (七)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各级农业部门要集中组织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和警示教育展;开展事故应急处置警示教育演练。重点要围绕农机、农药、渔业重点领域、重点时间节点、关键薄弱环节,及时发布安全提示,指导企业、业户有效防范和处置生产安全事故。

  五、做好“白山松水安全行”相关工作

  “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由省安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从6月份开始,到12月底结束。省内主流媒体成立“白山松水安全行”采访团深入基层,深入挖掘各地典型经验和先进人物,向全社会推广。同时,开展问题整改“回头看”;开展危化品再排查再会诊再整治再落实“专题行”;开展“区域行”活动;开展“网上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各级农业部门和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工作主动配合,切实做好农业系统“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相关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清新中国成立70周年对安全环境的高要求,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把深入宣传阐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要求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和头等大事贯穿到活动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各级农业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根据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原则,按照安全生产“一岗双责”的职责分工建立“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机制,负责指导和推动农业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形成"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强化督导,务求取得实效。 “安全生产月”活动是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各级农业部门要明确责任,认真组织落实。建立联络员制度和检查督导制度,加强沟通联络,及时报送活动信息,指导活动有效开展。要切实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与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结合起来,与落实安全生产行业领域监管职责结合起来,与推进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结合起来,因地制宜策划好活动,从严从实从细开展好活动。

  (三)强化宣传,搞好应急保障。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和重点内容,推出更多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报道,各级农业部和有关单位要各负其责,细化任务,严格把关,重点加强农机、农药、渔业等安全监管工作,及时、妥善处理好各类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全力确保活动安全有序进行。

  请各市(州)农业农村局、长白山管委会农业和水利局,长春新区农委,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农业农村局于5月29日前报送2019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于7月4日前报送活动总结(电子文本)。活动期间,请联络员于每周三17点前报送本地区本周内“安全生产月”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开展情况(电子版),重大活动可随时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赵俊杰,0431-88905712 (带传真),15943020566,邮箱:1099133402@qq.com

吉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月”和“白山松水安全行”活动方案》的通知.doc
打印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网站链接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吉林省农业农村厅   备案号:吉ICP备2022007799号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1486号   联系方式:0431-88906486
网站标识码:2200000037    公安备案号:22010402000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