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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卫“舌尖上的安全”——珲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综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吃”一直是百姓生活中最重要的事。吃得安不安全,关系到百姓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在珲春,更好地呵护百姓“舌尖上的安全”,为百姓编织食品“安全网”,已成为全市上下的一致行动。

    为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珲春市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市食药安委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的创城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珲春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创建工作实施步骤和工作要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实施意见、职责分工、推进方案、宣传方案等材料,层层分解工作指标,形成了上下联动,齐心创建的强大合力。

    为推进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珲春市统一规范食品生产企业全流程追溯记录,对全市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题培训,全部统一使用表格。建立食品安全“二维码”追溯平台,将全市小作坊资质证明进行二维码制作以及备案,并将二维码贴在产品外包装上,消费者只需扫描产品包装上的二维码,即可查看小作坊名称、地址、证书编号、食品种类及类别、销售范围等,实现全过程监管、全过程监控和全面可追溯的“三全”目标。

    为提高进口食品监管效率,珲春市引导经营者办理各类前置许可证件及营业执照,做到进口食品经营者100%证照齐全,督导经营者100%建立索票索证和进货台账制度,并要求经营者粘贴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书。分层次、分类别、分批次对各类从事进口食品经营的批发户、销售商、个体户开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培训,避免违法违规行为的出现。今年以来,共查办进口食品案件16件,召开专题培训4次。

    在加强农产品源头管理中,对全市40余家农药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充分利用农业科技培训、放心农资下乡、“3·15”活动、科普大集等,向农民宣传购买农药注意事项及相关知识。加强农产品安全检测,实行产品质量安全定点和动态监测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1月至8月,有效化验蔬菜、水果232份,农药残留总合格率达99.14%。

    为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强化养殖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今年共抽查了26家次育肥牛场,58家次育肥猪场,8家次育肥羊场,对276头牲畜尿液进行了瘦肉精监测,均为阴性。严把产地、屠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严格到场、到户或到指定地点检疫,严格查验免疫档案、动物标识;严把屠宰动物进场关和宰后产品出场关,严格实施同步检疫,不合格动物产品不出场;严把生猪产品质量关,全市各屠宰场点基本完善了屠宰车间卫生、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等各项制度,并不断完善硬件设施,安装监控设备。目前,全市禽畜定点屠宰持证上岗率、检疫检验合格率、无害化处理率均达100%。

    为深入推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珲春市围绕群众关注热点,集中开展学校食堂、商场美食城、建筑工地食堂、托幼及养老机构食堂、宾馆酒店食品安全等十项专项整治,下达责令整改书75份,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140份。全市学校及托幼机构已100%实施“阳光厨房”,二类以上餐饮企业“阳光厨房”占90%。截至目前,共完成餐饮企业量化841家,其中,A级企业26家,B级企业335家,C级企业480家。签订油水分离器安装协议单位310家,确保全市餐厨废弃物实现分类放置、日产日清,准确掌握其去向和用途。

    为进一步推动社会共治,引导企业诚信经营,珲春市制定了《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食品安全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建立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一户一档”信用档案,严格执行问题食品处理机制,确保发现的问题食品得到及时处置,行政处罚、责任追究到位。

    “下一步,市场和质量监管工作将与党的十九大的战略部署相结合,全力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确保2018年创建工作通过中期验收,把‘食安珲春’的关键节拍踩得更准,努力给党和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珲春答卷’。”提及2018年的工作目标,珲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局长刘惟喜信心满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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