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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商会

  1月18日-19日,省农业农村厅在长春市组织召开2023年度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会商会,系统总结2023年全 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深入分析我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全面摸清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方式风险隐患,研究部署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思路和重点任务。

  

  会议指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涉及体系建设、监测检测等方面内容。我省自2010年起全面推动质检体系建设,构建省、市、县三级检测机构。截至2023年末,共有省级检测机构5家,市县两级检测机构51家。对照省政府食安办有关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评议考核要求,各地均较好地完成了全省种植业、水产养殖业监测检测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新形势新要求下,应准确把握发挥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优势和作用。已认证通过并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要做好监测主责主业,同时发挥指导作用,承担安全生产风险提醒、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宣传等法定义务。未获认证的检测机构,要主动申请资质认证,并积极开展尚不需要资质许可的工作。

  

  会议要求,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健全完善两个名录,推进基层巡检巡查,开展网格管理制度培训,推进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要强化宣传指导,加强执法检查,严肃查处违法,主动衔接市场部门,调动主体开具合格证积极性,推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要做好基本数据采集及县、乡人员培训,全力配合做好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试点工作。同时,协调相关行业处室提供监管对象名录,配合执法机构加强农业投入品经营与使用的监管指导,重视合格证制度推行和豇豆治理工作,持续巩固抓好以豇豆治理为重点的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要建立工作调度和联合检查机制,发挥考核奖惩指挥棒作用,健全动态监测、上下联动、及时应对的长效机制。

  

  会上,各相关机构单位报告了省级蔬菜、水果、水产品、粮油、食用菌及人参等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情况;各地区汇报了本地机构体系建设及监测工作情况。省农业农村厅质监处、省农业环保站与参会专家、一线工作人员等共同研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计划及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样工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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