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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记事

  食品安全源头在农产品,基础在农业。保证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至关重要。为让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菜、健康菜,四平市农业农村系统强化使命担当,守牢安全底线,切实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力度,积极护航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责任落实可追溯

  四平市农(兽)药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全市现有农(兽)药经营企业626(390)家,全部落实农(兽)药经营环节追溯管理。及时做好经营农(兽)药产品二维码入出库数据的采集和上传,规范实施追溯流程,确保追溯数据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确保全面压实监管链条。落实市、县、乡(镇)、村四级监管机制,现有县级监管人员23人,乡(镇)监管人员64人,村级协管员756人,企业设置质量控制内管员,做到“责任清、任务明”,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格局,从根本上解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质量安全零容忍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是及时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手段。四平市积极推动县级检测机构“双认证”(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和考核合格证书)。去年以来完成2000多批次农产品定量检测任务,检测合格率稳定在99%以上。

  持续开展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整治,对全市农资生产经营企业、种植养殖户和畜禽屠宰企业开展拉网式大排查,确保整治排查全覆盖无死角,以“零容忍”态度全面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生产经营常规范

  持续推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并通过印发宣传手册、走访生产经营主体、发放告知书、悬挂条幅等方式,提高各生产经营主体的知晓率。为百余户种养生产主体发放蓝牙便携式合格证打印设备,用于开具电子合格证。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印制《关于做好查验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通告》百余份,张贴到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和批发市场等场所,推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的有效衔接。

  为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贯彻实施,四平市组建139人的市级普法宣讲员队伍进行普法宣传,做到普法宣传常态化,引导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树立“不合格、不上市”的理念。同时,四平市全力推动标准化生产和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强化“两品一标”认证。截至目前,全市已认证绿色农产品91个;创建1个国家级、6个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巩固2个省级、9个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7个省级绿色优质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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