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二批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和认定的通知》(吉农计发〔2018〕6号),我省启动了第二批省级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和创建主体的认定工作。经各县(市)申报,我委会同省级可持续示范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组织召开了专家评审会议,经专家评审和各成员单位会商,拟将抚松县、和龙市、榆树市认定为2018年吉林省第二批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东辽县、永吉县、辉南县和临江市认定为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创建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8月21—27日。
联 系 人:省农委发展计划处 葛青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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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农业委员会
2018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