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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1〕5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8日

  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关键五年。农为邦本,本固邦宁,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引领乡村振兴的有效途径,也是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重要支撑。

  本规划立足吉林省情实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乡村全面振兴、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奋斗目标,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依据《吉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共吉林省委关于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的决定》、《吉林省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总体规划(2019-2030年)》、《吉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吉林省委关于集中力量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提高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快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决定》等精神编制,对“十四五”时期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任务目标、实施步骤和具体措施作出具体部署,是指导全省农业农村(含农垦与国有农场社区)现代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和编制相关专项规划的重要依据。

  一、发展成就与面临形势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加强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坚决扛稳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使命,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农业现代化第一方队地位进一步巩固,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为“十四五”时期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一)发展成就。

  1.粮食生产能力不断增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划定7415.34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建成一批粮食生产核心基地,推动良种良田良机良法配套,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提升,粮食单产、粮食商品率、调出量和人均占有量始终位居全国前列。全省粮食总产量连续8年保持在700亿斤以上水平,2020年达到760.6亿斤,继续保持全国第五位,粮食单产每亩892.4斤,位居全国第四位。

  2.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尽锐出战脱贫攻坚,构建形成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多种举措有机结合的扶贫格局,依托特色种植业、养殖业、新兴业态开展产业精准扶贫,15个贫困县全部摘帽,1489个贫困村全部出列,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两不愁三保障”总体解决,区域贫困瓶颈有效破解,绝对贫困现象历史性消除。

  3.农业现代化建设稳步推进。产业体系加速转型融合。种植业结构持续优化,特色种植业稳步发展,园艺特产业总产值1371亿元。畜牧业发展平稳,总产值1300亿元。渔业持续发展,总产值150亿元。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蓬勃发展,年接待游客4500万人次,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带动8.3万户农民增收。生产体系加速完善提升。颁布实施《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实施保护性耕作面积由2015年的450万亩增加至1852万亩,规模全国最大,保护性耕作“梨树模式”得到习近平总书记肯定。建成高标准农田3530万亩。良种普及率达到100%。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91%,超过全国平均水平20个百分点。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0%。农业卫星数据云平台实现县域全覆盖,益农信息社行政村覆盖率达到84.8%,农村电商、手机信息化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经营体系加速创新突破。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分别发展到14.6万户和8.4万个,国家级示范合作社146个。国家级龙头企业54户,省级龙头企业651户,带动农户190万户以上。适度规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成立767个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流转土地面积达到3068万亩,占家庭承包面积的48.7%,比2015年提高21个百分点。累计培训农民14.13万人次。

  4.农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成为发展主旋律。“一控两减三基本”取得重大成效,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化肥农药利用率达40%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04%,水产健康养殖率达到60.49%,农膜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70%。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提升,具有吉林特色的农业地方标准体系基本形成,创建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县9个,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23个,省级安全优质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30个,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总量达1382个。

  5.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扎实推进,圆满完成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创建美丽乡村749个,农村“厕所革命”改造完成90万户,90%以上行政村建成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119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全部整治完毕。基本建成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加快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推进,建成农村公路1.3万公里。农村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升,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乡融合水平持续提升。

  6.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取得重大进展。全面推进“三权分置”,97.3%涉农村完成土地确权,93%农垦国有土地完成登记发证。稳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和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率达88.9%。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省试点提前完成,99.4%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成赋码登记,99.6%集体经济成员完成身份确认。农垦改革取得重要突破,顺利完成国有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和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任务,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基本实现全覆盖。突出抓好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作为全国唯一省级农村金融综合改革试验试点省份,吉林省已建设村级金融服务站2000多家,农业保险实现主要农作物全覆盖、扶贫保险实现贫困户全覆盖,农村土地“两权”抵押贷款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助推农业现代化发展能力显著提升。

  7.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提前3年实现比2010年翻番目标。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6067元,“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2%,平均增速高于GDP增速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比从2015年的2.2∶1缩小到2020年的2.08∶1,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增强。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我省农业农村发展依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面临一系列重大机遇。

  1.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农业农村现代化赋予新使命。习近平总书记五年三次视察吉林,为吉林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维护国家粮食安全,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指明了前进方向,提出了根本遵循。总书记要求我省“要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并围绕保障粮食安全,保护好利用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等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是对吉林给予厚望,对全省农业现代化发展赋予新使命。

  2.新时代东北振兴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创立新机遇。新时代东北振兴的政策红利、改革红利和发展红利的持续释放,将赋能助力吉林省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快速成长,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3.新发展格局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新空间。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带动作用逐步彰显,有利于我省抓住国内大市场优势和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契机,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进一步提高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实现粮食安全和现代高效农业相统一,开创农业农村发展新局面。

  4.新一轮科技革命为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活力。以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现代信息技术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革命将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力。随着数字科技在农业农村领域的广泛应用,农业农村发展的各类要素将被有效激活,生产模式和商业模式将加速重构,为我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注入新活力。

  5.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农业农村现代化奠定新基础。随着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经济社会发展明显加快,“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彻底消除,长期困扰广大农村群众的交通、饮水、用电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贫困群众人居环境、教育、医疗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为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面临挑战。

  “十三五”时期,尽管全省农业农村发展取得较大成就,但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从外部环境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政治环境日趋复杂、经贸摩擦日益加剧、全球疫情持续蔓延,对我省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利用国内国外两种资源形成制约,对我省拓展农业发展空间、发展外向型农业带来冲击。

  从国内看,我国人口众多,消费结构持续升级,食物安全保障任务重,农业可持续发展压力大,城乡融合发展程度低,农业农村结构性、体制性、周期性问题相互交织。

  从省内看,农业资源要素约束强,科技支撑能力不足,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不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公共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民持续增收缺乏新的支撑和动力。

  综合研判,当前吉林省农业农村现代化正处在重要机遇期、关键转型期和加速发展期,机遇和挑战并存,但总体来看机遇大于挑战。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东北振兴工作和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落实“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农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科技创新和体制创新为动力,全力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持续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紧扣“争当现代农业建设排头兵,率先实现农业现代化”目标,集中力量打造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万亿级产业,深入推进乡村建设行动,不断增强农业农村改革动能,强力支撑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

  (二)规划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坚持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全面领导,确保党在农业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为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根本保证。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主体地位,把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增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繁荣农村文化,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新发展理念。把新发展理念贯穿我省农业农村发展全过程各领域,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挑战,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坚持城乡一盘棋的整体谋划思路,坚持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促进城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全面融合,坚持共同富裕方向,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三)发展目标。

  到2025年,农业基础更加稳固,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要成果,“84549”现代农业发展计划、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大工程”高质量完成。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重大进展,现代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十大产业集群基本形成,农业及农产品加工业和食品产业向万亿级规模稳步迈进,乡村建设行动取得阶段性成果,农村人居环境不断优化改善,新一轮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农民收入保持持续稳定增长。

  ——粮食生产能力跨上新台阶。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强。耕地保有量稳定在9100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380万亩,累计建成高标准农田5000万亩。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500万亩以上,力争正常年景下粮食产量稳定在800亿斤以上。

  ——农业现代化建设迈出新步伐。“三大体系”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全省肉蛋奶总产量分别达280万吨、130万吨和45万吨水平,水产品总产量突破25万吨。乡村旅游实现收入550亿元,经营单位突破4000家。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50%以上,农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比重达55%以上。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7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4%以上,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95%以上。

  ——黑土地保护利用取得新进展。黑土地保护模式基本成熟,“梨树模式”在中西部地区广泛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成为全省适宜区域农业主流耕作技术,水土流失和黑土污染得到有效控制,黑土地全面监测监管体系基本建成,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到2025年,每个黑土地保护县(市、区)建立1个千亩以上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四平黑土地保护示范区创建完成,全省保护性耕作面积达4000万亩。

  ——种业发展实现新突破。种质资源保护利用水平大幅提升,具有吉林特色的商业化育种体系基本建立,种业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高,育繁推一体化能力明显增强,育种制种基地建设更加完备,种业市场治理和服务水平持续向好。到2025年,力争建设高标准种子生产基地30万亩、新增良种综合生产能力5000万公斤、培育1-2家全国种业十强企业。

  ——农业绿色发展实现新跨越。化肥、农药利用率均保持在43%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0.61,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86%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4.04%以上,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水平显著提升,40%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或国家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的标准。

  ——农产品加工业开创新局面。农产品产地初加工蓬勃发展,预冷、保鲜、冷冻等加工规模显著提高。龙头企业市场竞争力明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进一步提升。产业园区化集群化发展态势整体呈现,三产融合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农产品加工业销售收入达到4000亿元,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达到200户。

  ——乡村建设行动迈入新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乡村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基本健全,优秀传统文化得到有效传承,乡村人才队伍建设成效凸显,数字乡村建设取得较大进展。到2025年,建有信息服务站的村占比达90%,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5%以上,农村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农业农村改革释放新活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入,宅基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的改革路径更加明确,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更加健全。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要素双向流动渠道畅通的城乡融合发展局面基本形成。

  ——农民收入水平实现新增长。农民就业创业渠道进一步拓宽,农民收入稳步提升,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取得新成就。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成果有效巩固,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制度进一步健全,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全面完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发展目标表

  三、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

  (一)优化农业农村发展格局。

  1.科学谋划发展空间。

  立足全省农业资源禀赋优势、主导产业和城乡统筹发展水平、生态承载等条件,构建“三区、三带、多点”农业生产格局。建设中部粮食和农产品生产核心区、东部山地特色农林业发展区、西部生态农牧业发展区,打造中部玉米、大豆和畜产品产业带、沿江沿河优质水稻产业带、西部杂粮杂豆和畜产品产业带,建设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形成“点上率先突破、沿带辐射拓展、面上全面推进”的空间发展格局。

  2.持续优化产业布局。

  (1)种植业布局。

  ——粮食产业。依托中部长春、吉林、四平黑土地优势和西部松原、白城粮食生产条件,建设中西部粮食安全产业带。在中部核心支撑区,立足优势玉米、水稻产业带,打造粮食产能核心区。在东部山地特色片区,突出抓好水稻、玉米、大豆生产,着力推进玉米大豆轮作。在西部生态农牧区,稳定玉米适宜区种植,着力开展青贮玉米、饲草种植,依托土地治理和灌区能力提升,稳步扩大水稻面积。

  ——特色产业。以东部地区为重点,加快发展特色种植业、林下特产业等产业,突出发展以人参、五味子等为主的道地药材,以及食用菌、坚果、浆果等林特产品生产。西部地区进一步巩固扩大杂粮杂豆、马铃薯、花生、葵花、辣椒等优势产业规模和初深加工能力。

  ——设施农业。以9个市(州)城市周边和铁路公路沿线蔬菜主产区为重点,因地制宜发展棚膜经济,建设秋冬季“菜篮子”生产保障基地。以哈大线为主轴,建设北方优质夏菜产业带,打造国家级北菜南运基地。在东部山区推进长白山山野菜基地建设,扩大长白山野菜规模。

  (2)养殖业布局。

  ——畜禽养殖。围绕中东西“三大板块”,全力打造中部优势主产区、东部特色集聚区和西部潜力增长区,突出发展肉牛、生猪产业,稳步发展肉羊、家禽产业,统筹发展特色养殖业。推动“东黄、西红、中间洋”肉牛养殖规模扩面提标,调整优化中西部生猪产业布局,做强西部肉羊产业带,优化家禽产业布局。中东部特色区域围绕梅花鹿、中华蜜蜂、柞蚕、林蛙等特优产品发展特色养殖。

  ——水产养殖。东部重点发展土著冷水鱼、三文鱼等特色鱼类养殖;中部重点发展集中连片规模化名优鱼类养殖;西部重点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围绕查干湖、月亮湖、哈尔淖等大型湖库,建设品牌渔业生产加工基地;中西部稻区大力发展稻渔综合种养。

  (3)农产品加工业布局。

  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接一连三”为抓手,统筹推进农产品初加工、精深加工、综合利用加工和主食加工协调发展,做优粮食精深加工、做大畜禽乳蛋深加工、做强以长白山生态食品为代表的特色食品等三大主导产业。东部林特产品加工区重点发展现代中药材、山珍、果仁等特色加工业。中部松辽平原粮食加工区重点打造以玉米淀粉、酒精及其副产品为主的玉米精深加工业和稻米加工业、饲料加工业、生物质能源产业等。中西部畜禽肉乳加工区重点打造牛羊肉、禽产品加工业及以畜禽副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业。在大中城市郊区布局中央厨房、主食、净菜、休闲方便食品和餐饮外卖等加工业。

  3.合理优化村庄布局。

  统筹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立足各地资源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科学划定生态、农业、城镇空间。坚持因类施策,合理引导乡村建设资源有效有序投放,将全省村庄划分为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兴边富民、稳定改善、搬迁撤并六大类型,积极有序分类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建设,对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尽快实现村庄规划全覆盖。

  (二)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

  1.提高粮食生产能力。

  ——强化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严守耕地红线,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全面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和耕地占补平衡制度。按照“主攻中部提高西部、保护和开发东部”原则,科学确定高标准农田建设布局、标准和内容,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以东北平原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为契机,加快中西部粮食安全产业带建设,优先完善产粮大县支持政策。

  ——统筹“两区”建管用。加强“两区”建设和管护工作,稳定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种植面积。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对“两区”内农业生产经营进行动态监测,实现精准化管理。强化“两区”综合生产能力建设,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力争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产能提升、管护到位、生产现代化格局。

  2.提升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能力。

  ——稳定重要农产品生产规模。在稳步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基础上,逐步推进标准化生产、管理,加快实施“1000万头牛”“3000万头猪”“1000万只羊”“20万头奶牛”“7亿只禽”等工程,带动全省畜禽养殖规模扩产增量。引导扩大大豆种植面积。稳定露地蔬菜生产,扩大设施园艺生产,压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逐步提升蔬菜供给能力。

  ——加强农产品市场流通能力建设。加快完善省、市(州)、县(市、区)农产品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零售市场体系建设,加大农产品交易(会展)中心建设和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支持力度。加快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产品市场流通领域应用,鼓励市场流通主体利用大数据平台开展在线商务与管理,支持农产品批发市场和流通企业开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经营。加快产销全程冷链物流服务,完善生鲜农产品直销体系。健全重要农产品供求、质量、价格等市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机制,落实重要农产品储备制度,建立健全重要农产品跨区域应急调运、调剂机制。

  3.加强现代农业设施装备建设。

  ——大力推进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开展基本农田防护林、田间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开展数字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因地制宜推广各类棚室及其配套设施建设,有序推进智能温室和植物工厂设施建设。强化生猪、肉牛、肉羊、禽类养殖基地(场)基础设施建设,有序推进畜禽养殖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池塘标准化改造,支持智能渔业、水产原良种场、渔政执法装备、渔港、水生生物养护设施等建设。

  ——加强冷链物流设施装备建设。加快完善冷链设施网络,分类分级分区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构建分层次冷链设施布局。以特色农产品优势区、鲜活农产品主产区和脱贫地区为重点,支持县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和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建设通风库、机械冷库、气调贮藏库、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支持在大中城市建设农产品骨干冷链物流仓储库。

  4.提高农机装备研发应用能力。

  ——提高农机装备智能服务水平。积极引进国内外大型农机企业,带动配套企业协同发展。推进北斗导航、5G、大数据等在农机装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支持智能农机装备研发,推动发展高端自走式联合收获机、高端秸秆打捆包装机、秸秆膨化机等新型高效农业装备。

  ——提升农机装备水平。率先在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推广适宜我省东中西部不同区域特点的智能化、复合型农机装备,优选适宜的技术路线和农机装备,推动农业机械化技术集成。

  ——推进全程全面机械化。加快高效、节能、环保、智能型农机装备的生产研发、推广应用,引领全省农机装备转型升级和结构优化。重点突破玉米机收、水稻机插秧、高效植保等关键环节,率先在中部粮食主产区实现玉米、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统筹推进设施农业、畜禽养殖、农产品加工等全面机械化发展,提升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机械化水平。

  5.加快推进数字农业建设。

  ——构建基础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农业数据采集体系,完善与农业产业相关的数据采集、传输、汇总、管理、分析、应用的软硬件,健全完善农业数据应用体系。建设农业生产信息数据库体系,建设耕地信息数据库、农业气象基础数据库、重要农业生物和种质资源数据库、渔业水域信息数据库、农业投入品管理数据库和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信息库。

  ——加快产业体系数字化。加快粮食产业数字化改造,完善市场监测预警体系、质量安全追溯体系等大数据建设。开展畜牧业数字化升级改造,集成推广养殖环境监控、畜禽体征监测、精准饲喂等数字化技术,加快自动化精准环境控制、数字化精准饲喂管理、疫病监测预警等系统的开发建设,推进数字养殖场和智能牧场建设。

  ——加快生产体系数字化。强化生产过程数字化改造,加快数字农情和农业病虫害预警监测网络建设,推动智能感知、智能分析、智能控制技术与装备在大田种植和设施园艺上的集成应用。构建基于物联网的畜禽水产养殖生产和管理系统。

  ——加快经营体系数字化。推动合作社、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经营主体数字化改造。构建休闲农业基本信息数据库和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休闲农业供需有效互动和数据实时共享。打造一批在省内外具有影响力的农产品在线集散中心。

  ——加快服务体系数字化。依托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强化对农信息化服务,建立健全以数字化为主导,以社会多元参与为框架,以数字化服务为特征的信息化“三农”服务体系,提升数字化、信息化、平台化服务水平。

  6.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全面深化农业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完善由农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涉农企业等各方力量广泛参与的农业科技创新体系,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健全农业科技创新激励机制,把人、财、物更多地向农业科技创新一线倾斜。推进农业科技评价制度改革,建立以科技创新质量、贡献、绩效为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释放农业科技创新潜力。

  ——深入实施现代农业关键技术攻关行动。布局实施一批农业科技创新重点专项和工程,重点突破农作物育种、畜禽育种、重大疫病防控、数字农业、农村生活垃圾污水无害化处理等一批短板技术,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积极开展玉米、水稻、大豆、特色果蔬、人参等不同土壤类型节水节肥节药清洁生产技术,病虫害统防统治、动物疫病防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检测方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控制等提质增效技术及相关标准研究。

  ——大力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建立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交易服务平台,健全农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加大各类农业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建设支持力度,稳步推进涉农高校、科研院所与科学技术协会共同建设的“科技小院”试点工作。依托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

  7.提升农业抗风险能力。

  提升现代化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控,健全灾害防治体系。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预案,加强种子苗木检疫监管和农作物重大疫情监测预警及阻截防控,健全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草地贪夜蛾等农作物病虫害防治体系,加强机构队伍、检测预警网络和防控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机械化抢种抢收抢烘服务能力。发挥农业保险灾后减损作用。推进行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做好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8.增强粮食储备调控能力。

  ——抓好粮食收购。落实稻谷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涉粮企业贷款的支持,开展代清理、代烘干、代储存、代加工、代销售“五代”服务。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对农户科学储粮、安全储粮技术指导,加强进境粮食检验检疫安全风险防控。

  ——完善和落实粮食储备制度。完善地方储备粮油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做到及时轮换、库存真实、质量良好和储粮安全。严格落实核定的地方粮油储备规模,优化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

  ——提高粮食流通能力。加强粮食物流网络节点工程建设,补齐粮食流通短板。整合粮食仓储资源,推进绿色粮食仓储建设,完善基础设施、运输车辆、作业机械及配套设施。提高粮食储备信息化水平。完善粮油应急预案,合理确定粮食应急加工、储运配送和供应网点。

  ——扩大粮食产销区合作。构建政府、部门、企业多层面合作机制,采取代收代储、联购联销模式,通过出租出售、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积极争取国家产销合作机制奖励资金,建立稳固的产销合作利益共同体。拓展长春国家粮食交易中心平台功能,开展多种模式粮食交易。

  (三)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

  1.分区分类探索保护利用模式。

  ——分区施策开展黑土地耕地保护利用。中部半湿润区提质增肥,以防止土壤肥力退化、构建科学合理的耕作体系为主攻方向,提升耕地质量,增强土壤肥力。东部湿润区固土保肥,以防治水土流失、修复农田生态为主攻方向,配套秸秆还田、土壤酸化治理、深耕整地等集成技术模式。西部半干旱区改良培肥,以节水保墒、培肥地力、改良盐碱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采取免耕播种、秸秆还田、增施有机肥料,配套节水灌溉等集成技术模式。

  ——突出抓好保护性耕作。以中西部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兼顾丘陵山区,在全省适宜区域加快推广应用保护性耕作技术。结合各地土壤、水分、积温、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技术模式。以整体推进县(市、区)为重点,在县、乡两级建设一批高标准保护性耕作应用基地。

  ——因地制宜确定秸秆还田主推技术模式。认真总结推广“梨树模式”,因地制宜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粉碎覆盖还田、粉耙还田与条带耕作、秸秆深翻还田等秸秆还田技术,配合施用有机肥、轮作培肥、水肥一体化等集成技术模式。

  ——建设示范区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新模式。支持四平黑土地保护综合开发示范区先行先试。选择部分县市建设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通过示范区建设,探索黑土地保护利用新技术、新模式。

  2.加强水土流失与污染治理。

  ——强化水土流失治理。针对山丘沟壑、漫川漫岗与低山丘陵区、低洼易涝区、风蚀沙化区,因地制宜采取种植生物篱带、环坡打垄、修建条田化排水、完善农田防护林网等措施,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水土保持工程建后管护。

  ——加强黑土地污染防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严禁引入“三高”项目,加快污水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严控工矿企业排放和城市垃圾、污水等外源性污染。加强化肥、农药、兽药等精准施用、高效利用、集成应用和替代使用。探索建立以畜禽养殖废弃物回收利用为主的农牧结合循环模式,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健全农田残膜收储运体系,建立以旧换新、收集上交、加工回收等农膜回收再利用机制,提高农田残膜回收利用能力。

  3.强化黑土地全面监测监管。

  ——建立黑土地监测档案。开展黑土地资源调查,确定黑土地耕地范围、分布和质量情况,建立黑土地耕地数量和质量档案,实行信息化管理。

  ——健全黑土地监测体系。推动建立农业农村部耕地质量监测保护东北分中心,加快建设省级黑土地质量保护监测中心,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构建省县联动的耕地(黑土地)质量保护大数据平台。

  ——实施动态监测评价。强化黑土地耕地质量监测评价,定期发布耕地质量评价结果,动态监测质量变化。

  4.健全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效机制。

  ——完善保护机制。加快制定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标准、技术规范和具体管理办法。加快建立政府主导、承包者与经营者实施、公众参与的保护利用机制,健全黑土地保护省、市、县、乡、村五级责任制和协调机制。逐步建立包括财政资金、各类社会资金在内的多元化投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专项补贴制度和表彰奖励制度。

  ——强化科技支撑。与中科院合作实施“黑土粮仓”科技会战。充分发挥中科院科研优势,统筹省内科研机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资源力量,围绕黑土地保护关键技术进行科技攻关,实施“3453”行动计划。大力实施保护性耕作,分区域示范推广秸秆覆盖还田、秸秆深翻还田、盐碱地治理等模式,坚持综合施策,升级战略举措,努力走出具有吉林特色治理之路。

  ——加强考核管理。严格执行《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实行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评价制度和督察制度,将黑土地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纳入各级政府考核内容。加强黑土地保护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工作,提高全社会的黑土地保护意识。

  (四)大力发展现代种业。

  1.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强化种质资源保护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农作物种质资源库、畜禽水产基因库和资源保护场(区、圃)规划建设,改扩建国家寒地果树圃和省级作物、蔬菜种质资源库,启动国家级种质资源中期库筹建工作。健全动植物种质资源分类分级保护机制,推进种质资源保种体系建设,制定省级保种场(区、圃)个性化保种方案。建立可供利用畜禽种质资源目录。确立种质资源原生境保护区,加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建设。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化管理平台建设,推动搭建动植物种质资源动态监测大数据平台。

  ——强化种质资源鉴定评价与创新利用。加快农作物种质资源鉴定评价基地、资源繁育鉴定圃建设,构建具有区域特色的全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鉴定评价和共享利用体系。建立集种质资源创制、新品种选育、种子种苗快繁和试验示范于一体的良种研发平台,集中开展分子设计育种、转基因技术、杂种优势利用、高效制种繁种等技术攻关。积极开展畜禽地方品种登记和地方畜禽品种种质特性评估与分析,挖掘优良特性和优异基因。

  2.实施种业自主创新。

  ——打造独具特色的吉林“种子队”。创新引才留才机制,组建一支中高端种业人才队伍,打造形成育种科研攻关能力较强的吉林“种子队”。引入种业领军人才,跨省跨单位跨学科合作攻关,探索建立“院校企+地方种业”新型研发模式,突破我省生物育种基础研究薄弱的技术瓶颈。

  ——打造吉林特色种业创新体系。逐步推进基础性、公益性科研与商业化育种分离,建立以省农科院、吉林农业大学等为主体,市(州)农业科研机构为补充的基础性、公益性种业科研体系。建立科企合作新模式,推动种子企业与科研机构联合组建全省种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建立育种资源向企业流动机制,构建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资本为纽带、基础公益研究为支撑的现代商业化育种体系。加强“政产学研商金”高效协同,构建新发优势和研发合力,重点加强良种培育关键技术创新和集成配套,为国家打赢种子翻身仗贡献吉林力量。

  ——集中力量突破“卡脖子”难题。加快推进农作物育种攻关,集中培育一批口感好、品质佳、营养高、多抗广适的“吉系”新品种。在畜禽方面,以生产性能好、品质优、抗病强、繁殖力高为主攻方向,重点培育延黄牛、松辽黑猪、吉神黑猪、东大梅花鹿、乾华肉用美利奴羊等新品种(配套系),全力开展猪人工授精、推广奶牛肉牛冻精和胚胎移植,适时推广羊人工授精,扩大良种覆盖面。建成公主岭国家现代种业产业园。

  ——抢占农业生物技术领域制高点。设立现代种业发展基金,扩大种业发展专项资金规模,加大对高产、优质、抗病基因发掘等公益性基础科研以及转基因、基因编辑、基因组选择、合成生物学等高端生物育种技术原始创新研究的支持力度。在严格监管基础上有计划逐步扩大我省新育转基因品种的生产性试验种植面积,不断增强和释放其比较优势,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

  3.加大种业企业主体培育。

  ——打造种业企业“领头羊”。强化种业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优势企业以并购重组、整合资源、上市融资等方式增强实力,实现优势互补,做大企业规模,组建现代种业集团。鼓励大型种业企业承担国家和省级重大项目,加强育种研发平台和人才队伍建设,增强种业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打造一批在种业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重点环节上提供专业化技术支撑或服务的平台型企业。

  ——强化育繁推一体化能力建设。建立集种质资源保护创制、新品种选育、品种测试与检测、种子种苗快繁和试验示范于一体的种子研发平台,健全“互联网+”种业电子商务营销平台,引导企业向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支持建设国家良种扩繁推广基地,引导种业企业与规模种养殖场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打造一批国家级育繁推一体化种业企业。完善冷链运输体系,提高人工授精服务站点社会化服务水平,打通畜禽良种推广“最后一公里”。

  4.提升育制种基地保障能力。

  ——加强农作物育制种基地建设。发挥省外制种基地作用,稳定提高我省农作物制种产能。稳定南繁科研育种基地面积,完善南繁育种保障设施,提升南繁科研育种基地“育、繁、制、鉴”能力。完善洮南10万亩国家级玉米种子繁育基地建设,启动省级生物育种集中试验示范基地建设。积极争取国家水稻制种大县和区域性大豆、马铃薯良种繁育基地建设项目,将省内制种基地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范围。推进有条件的县(市、区)加强省级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燕麦等制种基地和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种子种苗基地建设。

  ——强化畜禽育种场(区、圃)建设。完善提升“曾祖代场-祖代场-父母代场-商品场”四级金字塔状的良种繁育体系,建设一批现代化种畜禽场和国家级核心育种场。引进优质种牛、种猪、种鸡等品种,扩大种群规模,增强制种能力。以名优新和土著特色鱼类、林蛙等为重点,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水产原种场建设。

  5.强化种业市场治理和服务。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品种审定制度,优化审定标准,规范品种命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技术支撑,扩大植物新品种DUS测试和种子DNA(分子)检测能力。建立有效知识产权奖励激励机制和高成本的失信惩戒机制,强化对种子、基因、技术等核心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覆盖基因资源、技术、品种和商标等全链条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提升种业市场服务和监管能力。健全种业市场服务和监管体系,推动服务监管能力现代化。推动数字科技在种子生产、流通、销售等环节的应用,实现种子育繁销全程可追溯。加强种业执法力度,建立跨部门跨区域联动和司法协同机制,构建以属地为主、部门协同、区域联动、社会参与的监管执法格局,依法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等违法行为,确保农业生产用种安全。

  (五)加快推进农业绿色发展。

  1.推进农业清洁生产。

  ——强化农业投入品管控。加强农业投入品规范化管理,推进化肥、农药科学施用。以耕地生态环境压力大、作物化肥施用减量潜力大的区域为重点,大力推广精准施肥、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高效施肥技术。加快农作物病虫草害数字化监测预警能力建设,推广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绿色防控技术,加强生物农药、高效低毒农药推广使用,扩大统防统治面积。规范使用饲料添加剂,严格执行兽用处方药制度和休药期制度,杜绝使用违禁兽药。积极探索使用兽用抗菌药替代品,减少使用促生长类兽用抗菌药,实现兽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全程可追溯监管。

  ——着力推进秸秆资源化利用。深入实施全域秸秆禁烧制度,健全以机械化为支撑、以还田和过腹为主的秸秆“五化”综合利用技术、服务和产业体系,加快秸秆高效利用新技术、新产品及成套装备研发。深入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协同推进饲用加工与草食畜牧业发展,有效推进秸秆过腹还田。继续建设生物质天然气示范项目,有序推广秸秆、畜禽粪便协同处理制生物天然气模式。以长春、吉林、四平、松原和白城为重点,引进、扶持秸秆加工龙头企业,建设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基地。

  ——开展粪肥还田沃土行动。推进畜禽粪污变废为宝,“资源”下地,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格局,解决粪肥还田“最后一公里”。鼓励和支持养殖场依据粪污养分产生量和农作物养分需求量落实用肥土地,支持在田间配套建设粪污储存、处理、输送管网等设施,打通还田渠道。引导市、县筹划建立畜禽粪污运输、综合利用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全过程托管式服务和专业化服务,促进养殖主体与种植主体有效衔接。开展技术服务与指导,示范推广畜禽粪污全量化发酵还田、沼气发电沼液还田和“畜禽粪污+玉米秸秆+微生物菌剂/蚯蚓养殖/蘑菇种植+有机种植”还田等模式,推进有机肥与化肥配合施用。

  ——全面开展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行动。建立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公众广泛参与的农田残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处理体系。试点探索化肥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大力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加强执法监管,严格限制使用超薄地膜,加快推广地膜减量增效技术。对农药等包装废弃物,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

  2.强化产地环境综合整治。

  ——深入实施农田污染防治计划。严格执行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管控标准,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推进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动态管理,加强受污染耕地常态化监测。继续落实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措施,有序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

  ——强化灌溉水源质量监测和农村小流域污染防控。完善水源环境质量监测体系,加强灌溉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扩大灌溉水源质量自动化实时检测范围。实施源头控制、过程拦截、末端治理与循环利用相结合的综合防治,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以辽河流域、查干湖和饮马河、伊通河等松花江重要支流为重点,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全面强化农村小流域污染联合防控。

  3.提高农业资源利用效率。

  ——切实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在中西部缺水地区,适度调减高耗水作物,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新品种,严格限制开采深层地下水用于农业灌溉。加快灌区续建配套和改造,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力度,分区域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加强农田土壤墒情监测,推进测墒灌溉。大力推广喷灌、微灌、滴灌、集雨补灌、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技术。大力发展节水型设施农业。实施规模养殖场节水改造和建设,推行先进适用的节水型畜禽养殖技术和工艺。

  ——着力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加快空心村改造、宅基地退出复垦,鼓励土地流转,盘活低效利用土地。进一步开展耕地提质改造工程,加快白城、松原地区宜耕后备土地资源整理。积极推进玉米与菌类、豆类等农作物间作套种,大力发展食用菌、蔬菜立体种植。鼓励发展林下经济,支持发展稻田养殖鱼、蟹、鸭,实现一水两用、一田双收。

  ——强化渔业资源管控与养护。严格执行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科学布局养殖生产,推进水产健康养殖。养护渔业资源,持续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和自然水域禁渔管理,合理控制捕捞强度,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完善高效节水科技推广与服务体系,加强节水示范。

  4.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强化农产品质检体系建设。加快推进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考核和资质认定“二合一”认证,加强证后监管,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基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机构的技术培训和信息交流,提升人员检测技能,激发检测机构活力,推进检测机构实验室建设和运行管理。制定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快速检测实验室建设规范。

  ——加强农产品质量全程监管。强化产地安全监测,着力开展产地污染治理。深入开展农资打假,规范农资经营行为,强化生产准入管理。加强农业生产指导,推行生产档案管理,规范生产行为。加强农产品收贮运监管,加强“三剂”和包装材料管理、畜禽屠宰及奶站监管,强化产地准出管理。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强化数字科技在农业全产业链中的推广应用,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智慧监管和追溯能力。推广“拱e拱”“鼎e鼎”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提高电子合格证覆盖率。到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环境监测面积达到1200万亩。

  5.实施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

  ——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发掘优异种质资源,建设吉林省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中心;选育高产优质突破性品种和地方特色品种;建设良种繁育基地,按照“规模化、机械化、标准化、集约化、信息化”要求,加强省级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燕麦等良种繁育基地和蔬菜、中药材等特色种子种苗基地建设。

  ——加快推进品质提升。集成创新推广一批土壤改良培肥、节水灌溉、精准施药、配方施肥、废弃物循环利用、农产品收储运和加工等绿色生产技术模式。推广绿色投入品,推行病虫害绿色防控、可持续治理,推广高效低风险农药和高效植保机械,加强科学安全施肥施药指导。构建农产品品质核心指标体系,开展吉林农产品品质评价和产品分级。

  ——加快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推动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实施,探索建立适应我省生态特点和生产实际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促进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标识等全程标准化。扩大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规模,创建一批标准化生产基地。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和安全优质绿色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创建。

  ——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建设。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品牌化发展战略,鼓励龙头企业创建企业品牌和农产品品牌,在持续打造吉林大米等“吉字号”品牌基础上,重点培育抚松人参、集安山葡萄、通化蓝莓、桦甸黄牛等县域区域公用品牌。推广“无疫区”“吉林无抗”“拱e拱”等畜产品质量安全公共品牌。依托山水、田园、冰雪等独特资源优势,着力打造东丰农民画民俗文化、查干湖冬捕文化、四平叶赫满族文化旅游节、向海湿地文化节等特色文化旅游品牌及吉林神农庄园、舒兰二合雪乡、延边朝鲜族民俗村等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知名品牌。建立健全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农业品牌体系。提升品牌管理服务水平,健全农产品品牌动态管理机制。

  (六)完善现代农业“三大体系”推进农业现代化。

  1.优化产业体系。

  ——科学调整种植结构。优化主要粮食作物品种结构、品质结构和区域结构,推进标准化生产,强化玉米、水稻、大豆有效供给,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比重。重点打造玉米核心功能区,发展优质专用品种,增加中西部玉米主产区特、专用玉米种植面积。对接畜禽养殖结构和规模变化需求,实施以养定种。对接主食需求,引导发展鲜食玉米种植。打造水稻优势产区,稳定沿江沿河等水资源充足区水稻面积,加快水稻品种改良进程,推广吉粳系列等水稻优质品种,全面提升水稻食味值、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打造优质大豆生产保护区,积极鼓励大豆生产,发展高蛋白、高油和功能性食用大豆,形成多元化大豆种植格局。

  ——大力推进园艺特产业发展。支持设施园艺规模园区建设,支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发展,启动秋冬季“菜篮子”基地建设项目。依规分类保障设施园艺发展用地,依法支持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新产业新业态。创新金融服务政策,金融机构对纳入各级财政扶持范围的设施园艺建设项目,优先予以信贷支持。围绕人参、食用菌、中药材、长白山山珍等经济作物,柞蚕、林蛙、梅花鹿等经济动物,以及杂粮杂豆、特色瓜果、特色鱼类等优势特色产业,实施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培育行动、园艺特产品精深加工行动、综合加工利用提升行动,以及特优品牌集中打造行动等。到2025年,全省园艺特产业产值达到1700亿元以上。

  ——发展壮大现代畜牧业。发挥畜牧业的中轴产业作用,建设承载粮食及副产物转化增值的畜牧大产业。加快建立现代畜禽种业体系,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进畜牧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畜禽生产和屠宰加工整体水平,持续推动绿色循环发展,增强畜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将畜牧业打造成支撑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的优势支柱产业。到2025年,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的比重保持在50%以上,力争建成标准化规模养殖场5200个、标准化示范场600个,创建国家级标准化养殖示范场200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占比达75%以上,建成国家肉蛋奶供给保障基地和优质绿色畜产品生产基地。

  ——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加快秸秆饲料化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秸秆饲料化利用新技术研发推广,建立秸秆饲料化离田和收储运体系,加快推进秸秆饲料产业化进程。加强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突出创新肉牛产业发展模式,提高全产业链增值增效水平,加强肉牛强乡强村建设。到2025年,肉牛产业良种化、规模化、标准化、产业化经营水平显著提升,培育一批肉牛养殖大县,规划建设10大肉牛产业园区,培育一批百亿元、十亿元及亿元以上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全省肉牛养殖规模力争达到1000万头,其中存栏600万头、出栏400万头,全产业链产值2500亿元,成为全国重要的优质肉牛生产基地和肉产品供应基地。

  ——大力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加速玉米秸秆等非粮饲料资源高效供给工程建设,大力开展秸秆养畜联户示范和秸秆饲料专业化生产示范,支持秸秆青黄贮窖和工业化生产线建设。着力推进优质饲草料生产,加大实用青贮技术和秸秆饲料化技术推广普及。到2025年,饲草料作物年种植面积超过50万亩,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配率达100%,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优化升级达100%,建成国家种养结合高效发展示范省份。

  ——做精做强特色种养业。支持以“企业+合作组织+农户”等模式,实施规模化种植、标准化生产、集约化经营、现代化管理。坚守生态红线,加快发展人参、食用菌、梅花鹿、林蛙、柞蚕、杂粮杂豆、马铃薯、花生、烟叶、葵花、红干椒等特色种养业。重点打造人参、食用菌、杂粮杂豆等特色优势产业集群,加快特色优势产业集聚发展。加快发展东部冷水鱼、林蛙等优势特色品种增养殖,加大高附加值名优鱼类标准化养殖,大力发展大水面生态渔业,打造绿色优质品牌,提高特色优势水产品的综合效益。

  ——大力发展乡村现代服务业。充分发挥我省乡村旅游特色资源优势,对接“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打造“环城、沿路、依江、邻景”产业集群,形成“一环双线三带十区多点”的乡村旅游空间发展新格局。实施乡村旅游“十百千万”工程,改善服务设施条件,提升休闲观光和娱乐设施的整体装备和服务水平。推进农业与文化、旅游、教育等产业融合,发展创意农业、功能农业,鼓励中央厨房、直供直销、会员农业等业态创新。按照地域生态特点,着力打造大中城市周边环城都市农业、中部多彩田园、东部山地林特、西部农牧风情四大休闲农业板块,探索资源依托型、市场依托型、产业依托型、政策依托型、景区依托型等休闲农业发展模式。到2025年,全省乡村旅游实现收入550亿元,经营单位突破4000家,A级以上单位达到400家。

  ——稳步推进农业对外合作。开展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建设,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和国际化、标准化、组织化、品牌化水平,鼓励企业融入全球农产品供应链,推动吉林优势农产品出口。稳妥推进我省企业在境外建立紧缺型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拓展多元化进口渠道。审慎积极推动境内外农业合作园区建设。重点推动吉林(中国-新加坡)食品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以及中俄、中赞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积极引导我省有实力有意愿的企业与“一带一路”沿线及参与国家开展农业合作,探索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农业企业集团。深化与重点区域、重点国别的农业合作、科技交流和人才培养,持续推动我省农业对外合作向更深层次、更广领域发展。

  2.提升生产体系。

  ——集中连片建设高标准农田。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优先在“两区”范围内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配套完善农田灌排设施、机耕道路、输配电设施,培肥地力、改良土壤,增强耕地的稳产增产能力。以粮食主产县为主,优先在黄金玉米带、优势水稻区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建设规模化现代粮食生产核心基地,全部高标准农田实现统一上图入库。

  ——统筹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快建立蓄引提调相结合的供水系统和洪涝碱淤兼治的排水系统,推动大中型灌区和应急抗旱水源建设,实施大中型灌区泵站更新改造,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和河塘清淤整治等工程建设。大力发展节水农业,加快现有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和现代化建设,加强粮食主产区、严重缺水区和生态脆弱地区的节水灌溉工程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在水土资源等条件具备的地区,有序新建一批节水型、生态型灌区,因地制宜开展“五小水利”建设。到2025年,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分别达到350万亩和500万亩。

  ——强化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完善现代化气象服务、标准化装备、信息化共享、科学化气候资源开发利用四大体系,强化现代化农业气象服务保障能力,优化农业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完善基于卫星、地面相结合的农业气象监测体系。加快农业气象大数据技术应用,完善省市县一体化的农业气象业务平台和智慧农业气象信息服务系统,开展精细化农业气候区划,强化特色农业气象服务,提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能力。健全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制度,强化观测和气候监测诊断能力。

  3.创新经营体系。

  ——持续推进农村市场建设。坚持市场主体、政府引导、民主合作、兴农富农的原则,推动家庭经营、集体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共同发展,加快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改造提升农产品市场,加强农村市场秩序整顿。持续推进特色农产品品牌创建,支持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批发市场与区域特色产业精准对接。大力提升长春农博会等各类展会活动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推进建设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完善县乡村三级邮政快递物流体系。实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和“快递进村”工程,推进实现农村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全覆盖。整合线上线下交易资源,拓展销售渠道,打造制造、营销、物流等高效协同的生产流通一体化新生态。

  ——大力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土地流转管理体系,健全土地流转组织领导机构、工作协调机制和纠纷调处机制,严格规范土地流转行为。依托农村经营管理机构完善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和管理网络,为农户提供流转信息发布、政策咨询等服务。创新适度规模经营方式,合理确定各地区土地规模经营的适宜标准,积极引导农民以转包、出租、互换、转让等形式流转承包土地经营权,通过代耕代种、代育代插、联耕联种、土地托管、股份合作等方式扩大经营规模,推动实现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支持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探索租金保底+利润分红相结合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发展。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质量提升行动,实施国家和省市县级农民示范社四级联创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创新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主体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紧密合作的商业模式,依法组建家庭农场协会或联盟、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联合会。强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管,引导家庭农场规范生产和财务记录,鼓励龙头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加快实施合作社专项清理。

  ——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充分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中的居间服务功能,促进各主体紧密联结,形成利益共同体。推广“多环节托管”“关键环节托管”“全程托管”等托管服务模式,探索“互联网+农机作业”“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等农机服务新模式。鼓励服务主体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和手段,对农牧业生产过程、生产环境、服务质量等进行精准监测,提升农业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农业经营性服务主体拓展电商业务,开展生产资料、农产品网上直供直销等服务。推动各类涉农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

  4.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

  以县为单位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推进农业设施化、园区化、融合化、绿色化、数字化发展,探索差异化、特色化的农业现代化发展模式。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发展基础等因素,分区分类、梯次推进建设一批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在中西部粮食主产区创建一批以粮食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在产业集中度高、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的地区,创建一批以园区化、融合化为主的示范区。在大中城市郊区等地区,创建一批以都市农业和智慧农业为重点的示范区。以农业绿色发展为重点,创建一批以绿色化、生态循环为重点的示范区。在脱贫地区创建一批以特色产业为重点的示范区。到2025年,力争创建农业现代化示范区15个以上。

  (七)做优做大农产品加工和食品产业。

  1.加快发展农产品初加工。

  鼓励和支持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业企业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围绕果蔬、乳品、畜禽及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强化预冷、保鲜、冷冻、清洗、分级、分割、包装等仓储设施建设和商品化处理,实现减损增效。围绕粮食等耐储农产品,重点发展烘干、储藏、脱壳、去杂、磨制等初加工,实现保值增值。针对食用类初级农产品,重点发展发酵、压榨、灌制、炸制、干制、腌制、熟制等初加工,满足市场多样化需求。加快推进以蔬菜、果品、中药材等为重点的生鲜、特色农产品商品化处理。鼓励各县(市、区)根据农业生产实际,加强初加工各环节设施的优化配套,积极推动初加工设施综合利用。着力提升初加工全链条水平,实现生产、加工、流通、消费有效衔接。

  2.培育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聚焦农畜特等主导品种,加快培育壮大一批发展基础好、经营规模大、资源整合能力强、产品竞争力高、辐射带动效果好的农牧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引导龙头企业建立大型农业企业集团,打造知名企业品牌,拉动农牧业产加销全产业链条提升,强化龙头企业在乡村产业发展中的带动能力。推动国家级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鼓励走“精深加工、系列开发”之路,促进食品产业与休闲旅游、医药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开发具有吉林特色的休闲食品、餐桌食品、方便食品、特医食品、保健食品等系列加工产品。到2025年,全省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龙头企业力争达到200户。

  3.全力打造产业园区和产业集群。

  ——加快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把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作为实现产业融合的重要抓手和实施载体,综合考虑全省各地农业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等因素,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四级产业园管理体系建设,加快业态集聚、产业集群、转化增值。加强各类农业园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吸引农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集聚,依托重点龙头企业,推动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持续推进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培育,助推国家和省级现代化产业园成为乡村产业“增长极”。到2025年,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到10个以上、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到80个以上、市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发展到100个以上。

  ——着力培育优势特色农业产业集群。聚力打造玉米水稻、杂粮杂豆、生猪、肉牛肉羊、禽蛋、乳品、人参(中药材)、梅花鹿、果蔬、林下及林特(食用菌、林蛙、矿泉水等)十大产业集群。构建种养有机结合,生产、加工、收储、物流、销售于一体的农业全产业链,推动农业产业链、供应链、价值链重构和演化升级。培育壮大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便利化服务网络于一体的产业集群和融合发展先导区。到2025年,力争培育一批百亿级产业集群。

  专栏 打造十大产业集群

  发挥资源优势,立足全产业链发展,依托骨干企业,着力打造十大产业集群。

  玉米水稻产业集群。巩固提升玉米精深加工领先地位,突出食品化、饲料化方向,提高省内自主转化能力,扩大“吉林鲜食玉米”品牌影响力,全链条挖掘增值潜力。依托“吉林大米”白金名片,培育壮大龙头企业,积极开发糙米、胚芽米、方便营养食品等高附加值产品,满足多样化消费需求。

  杂粮杂豆产业集群。培育“吉林杂粮杂豆”公共品牌,积极开发粥饭、饮品、休闲食品等健康食品、保健食品,以白城、松原为核心区打造国家级杂粮杂豆生产加工基地。

  生猪产业集群。坚持养殖、饲料、加工、物流等全产业链引进企业和项目,加快由卖生猪向卖猪肉、卖食品转变,推进副产品精深加工。

  肉牛肉羊产业集群。挖掘“延边黄牛”“草原红牛”等品牌优势,巩固发展屠宰加工、熟食加工,加快推进皮革制品、生物制药等产业链延伸,提高附加值。加强肉羊特色品种选育和开发利用,提升精细分割和深加工水平,推动肉羊屠宰加工向食品产业拓展延伸。

  禽蛋产业集群。依托龙头企业联动发展种雏繁育、规模饲养、深度加工、冷链物流,推动由初级加工向餐桌食品、休闲食品方向发展。

  乳品产业集群。重点开发婴幼儿配方奶粉、奶酪、乳清粉、浓缩乳蛋白等产品,积极引进知名乳品企业入驻,打造乳品产业新高地。

  人参(中药材)产业集群。大力研发食品、保健食品、新型药品等产品,建设国内外知名的北药基地,加快培育人参千亿级产业。

  梅花鹿产业集群。突出良种繁育、全产业链开发、品牌打造和科技创新,重点打造长春市双阳区、东丰县、四平市铁东区、敦化市等产业园区,提升“吉林梅花鹿”品牌竞争力。果蔬产业集群。发挥长白山寒地蓝莓、长白山葡萄、优质蔬菜、草莓等产业优势,深度开发功能性饮料、冰酒等饮品,发展净菜加工、预制菜肴等餐桌食品,满足城市多样化、便捷化需求。

  林下及林特(食用菌、林蛙、矿泉水等)产业集群。依托黑木耳、灵芝、林蛙、果仁等林特产业基础,大力发展食品、保健食品等新产品,开发矿泉水等高端饮品。积极打造以汪清、蛟河为核心的北方优质黑木耳产业基地,以靖宇、抚松、安图为核心的长白山矿泉水基地,梅河口果仁加工集散基地。

  4.推动农产品加工业转型升级。

  支持开展农产品加工关键技术及装备研发与示范,重点突破精深加工领域“卡脖子”技术瓶颈,开发一批推动价值跃升的领先技术和特色产品。提升农产品加工层次水平,集成组装示范一批科技含量高、适用性广的加工工艺及配套装备。引导玉米深加工企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促进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重点培育一批生猪、牛羊等屠宰加工和蛋品加工企业,加快推进骨血、内脏等副产物综合利用。

  5.有效促进三产融合。

  ——培育多元化三产融合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发挥供销合作社综合服务优势,支持符合条件的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优先承担国家、省、市融合发展项目,扶持一批融合发展主体。发挥各类农业园区在三产融合中的载体作用,引导农产品加工业集聚发展,实现产加销贯通、贸工农一体,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创新三产融合模式。支持有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向生产性服务业、农产品加工流通和休闲农业延伸,支持农业企业前延后伸,建设标准化原料生产基地,发展精深加工、物流配送,完善市场营销体系。鼓励“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互联网+农业”等融合模式,完善“订单收购+分红”“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等融合机制。

  ——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创建一批休闲农业示范县、美丽休闲乡村和星级示范企业,鼓励在大城市郊区发展工厂化、立体化等高科技农业,创新会展农业模式,推动“双创”向农业农村延伸,采取“高校+政府+企业融合”“科创+文创+农创联动”等模式,建立双创基地,带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八)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1.统筹推进县乡村协调发展。

  ——统筹城乡发展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坚持“乡村建设、规划先行”,按照“一优三高”的理念,编制“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强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实现国土空间规划从上至下的层层传导。合理优化村庄布局,结合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根据不同类型村庄发展需要,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

  ——建立健全县乡村要素合理流动体制机制。建立县乡村人才交流轮岗机制,实现县域教科文卫体等人才定期到乡村开展服务。创建科技成果入乡入村转化机制,建立有效的科技成果转化推广激励机制。鼓励各级财政支持县乡村协调发展,发挥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推动工商资本下乡。

  ——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县乡村共享体制机制。建立县乡村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公共服务向乡村延伸、社会事业向乡村覆盖。建立以县带乡、整体推进、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实行差别化医保支付政策,健全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统筹县乡村公共文化设施布局、服务供给、队伍建设,推动文化资源重点向乡村倾斜。

  2.接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

  ——开展乡村建设“千村示范”行动。滚动创建5000个左右宜居宜业美丽乡村示范村,推动村庄整体面貌、农民生活品质全面提升。

  ——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就地集中处理、城乡一体化处理,进一步加强村庄保洁队伍和保洁工作制度建设,健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提升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

  ——进一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精准开展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深入开展生活污水源头减量,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与污水治理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到2025年,全省农村污水乱排乱放得到有效管控。

  ——进一步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坚持宜水则水、宜旱则旱原则,在同时具备供水保障和污水处理能力的地区,优先推广水冲厕所。因地制宜推广卫生旱厕改厕模式、技术和产品。建立健全日常巡检、设备维修和粪污清掏等管护体系,推动农村厕所粪污就地就近就农资源化利用。

  ——进一步开展村容村貌提升行动。深入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加强乡村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整治,继续实施村庄绿化、美化、亮化工程。进一步加强农村建筑风貌管控,加大历史文化名村名镇和传统村落保护力度,推进少数民族特色村寨建设。

  3.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

  ——加强农村交通运输建设。加快构建城乡道路运输一体化发展格局,深入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村屯硬化路畅通工程,推进偏远地区节点道路建设。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改革,健全管护长效机制。支持乡村客运班线公交化改造,鼓励发展镇村公交,因时因势增加乡村客运服务,严禁客货混用和超载。依规对标管理国省干线及乡村公路,对等级公路与乡村公路节点实行信号控制。

  ——加快提升乡村安全饮水水平。深入推进农村饮用水安全工程,加强乡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标志及隔离设施管护。科学开展水源地及周边水质监测和监管,加强农村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合理开发地下水,健全地下水监测体系。深入推进乡镇供水网络与县城供水网络连接,积极推进自来水管网向农村地区延伸,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管理。

  ——提升农村能源供给保障能力。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动乡村电气化提升工程建设。完善农村生活供电网络升级改造。强化农业生产供电网络建设改造,提高农村生产用电供给保障覆盖面。鼓励开发应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和生物质能,因地制宜开发水能和风能。加强农村绿色节能行动宣传,提升农村居民绿色节能环保意识,推进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建设。

  ——加快完善乡村信息基础设施。改造升级乡村信息化网络设施设备,推动农村宽带通信网、移动互联网、数字电视网扩容。加快物联网、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配套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基础设施建设和升级改造。全面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加快乡村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4.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

  (1)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保障能力。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加强乡村教师培养培训。加强农村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加强乡村儿童德智体美劳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把县级医院作为农村基层医疗服务的中心,提升县级医院综合服务能力。加强乡村医务人员技能培训,提升医务人员的诊治水平,不断提高村民的就医满意率。做好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加强重大疾病的监测筛查,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乳腺癌检查人群覆盖率,县级医院制定突发重大疾情应对方案。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医疗卫生建设,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

  ——提高农村社会保障能力。全面建成统筹城乡、覆盖全省的社会保障体系。提升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加快提高农村合作医疗缴纳率,尽快落实就地报销政策。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制度。健全养老服务体系,扩大养老服务容纳量。对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的独生子女家庭和农村计划生育双女家庭,继续实行现行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

  (2)提升乡村信息化服务水平。

  ——筑牢乡村数字经济服务基础。以吉林省数字农业云平台为依托,推进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建设,推动农业农村基础数据整合共享。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加快建成一批智慧物流配送中心。加强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互联网与农村新业态融合,规范有序发展乡村数字共享经济。

  ——加强乡村社会保障信息服务。深入推动乡村教育信息化,完善民生保障信息服务。推进乡村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数字化服务。开展脱贫户大数据管理,开展农民就业增收大数据服务。

  ——推进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数字化监测服务。提升乡村生态保护信息化水平,构建全省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数字化综合监测平台。建立完善山水林田湖草和人居环境大数据库,强化乡村生态、人居环境、饮用水等数字化监测,引导公众积极参与乡村生态和人居环境网络监督。

  ——强化乡村治理数字化服务。统筹推进“互联网+党建”“互联网+乡村法治”“互联网+乡风文明”“互联网+乡村文化”“互联网+乡村服务”建设,构建乡村治理的党建、法治、乡风文明、乡村文化、农村社区服务等大数据平台。

  (九)建设文明和谐乡村。

  1.构建现代乡村治理体系。

  ——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开展“五星级”乡村党组织创建活动,推动乡村党组织创先争优。健全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部门(单位)包保帮扶和选派驻村干部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障和干部人才支持。

  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积极推行村党组织书记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主任,不断提高村“两委”干部交叉任职比例。严格执行村党组织书记由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制度,抓好村干部选育管用各环节任务。推动全省乡村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实战化、实效化,全面提升村“两委”干部履职能力。

  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农村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加强农村党员教育培训。组织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党员帮带群众、承诺践诺等活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讲活动,立标杆、树典型。

  ——健全“三治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维护村民自治组织法律地位,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推动建立基层纪检监察组织与村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

  加强乡村民主法治建设。规范农村基层行政执法程序,加强乡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权限执法。规范完善村规民约,确保制定过程、条文内容合法合规。加强乡镇司法所建设,整合法学专家、律师、政法干警及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资源,健全乡村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提升乡村德治水平。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大力开展文明村镇等创建活动,广泛开展农村道德模范等选树活动,开展乡风评议,弘扬道德新风。组织群众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乡村信用体系,增强农民群众诚信意识。加强农村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

  ——创新创建乡村治理新模式。完善村党组织体系,推行“党建+网格”模式,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实现网格党组织建设全覆盖。建立乡镇、村党员干部包联网格、走访群众制度。探索建立“互联网+网格管理”服务管理模式,提升乡村治理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水平。

  ——激发乡村治理内生动力。坚持乡村治理与经济发展互促推进。明确基层党组织、村民自治组织与集体经济组织的关系和职责界限,协同推进乡村法治与农村经济发展,针对“钱地权”等突出矛盾,加快制修订相关地方法规。

  ——深入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全面开展“五无”平安村创建活动,完善乡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防范农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依法治理乡村非法宗教活动,坚决打击各种邪教组织,反对封建迷信,杜绝造谣滋事。教育引导广大村民理性爱国,增强辨别是非能力。全面推进村内治安小组建设,保障农村社会治安,确保居民安居乐业。

  ——加强自然灾害防御工程建设。结合乡村布局、人口分布和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情况,依托现有设施,新建或改扩建乡村灾害避难场所,加强多灾易灾县(市)乡村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满足灾害高风险区居民对灾害应急避难救援和较长时间避难的需求。加强农村自然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健全防汛抗旱应急管理体系,增强预警监测、应急处置能力。

  2.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乡村法治建设,推动公正文明执法司法,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焕发乡风文明新气象。

  ——传承和振兴乡村优秀传统文化。继续开展“吉林印记”历史文化传承保护工程,推出一批讲好吉林农村发展故事、树立吉林乡村振兴形象的优秀文艺作品,推动吉林乡村文化“走出去”。依托行政村文化小广场等公共文化阵地,鼓励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民群众性文化活动。

  ——加强保护乡村历史文化遗产。发挥世界文化遗产、遗址的引领作用,继续开展集安高句丽世界文化遗产展示提升工程。突出做好磐石、汪清等地革命文物的维修保护和展示利用项目,宣传爱国主义教育。切实做好乡村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推动各地巩固完善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馆、体验馆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场所建设。加大对二人转、东北大鼓、朝鲜族农乐舞、三老人等国家级项目的扶持力度,推动吉剧、满族新城戏、黄龙戏等地方戏曲的发展。

  ——支持鼓励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加速提升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重点推进中国梦题材、爱国主义题材、乡村振兴题材、吉林特色题材等优秀艺术作品的创作。积极扶持农民画、草编、剪纸等乡土工艺美术产业。支持建设一批特色文化小城镇、特色文化村,培育特色文化企业、产品和品牌。

  ——支持乡村公共文化服务建设。持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网络,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常态化服务全覆盖。推动农村新闻出版、数字广播电视、体育健身等公共服务全覆盖。统筹推动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文化志愿者边疆行等项目,提升边境县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能力。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制度健全的乡村文化志愿服务体系。

  3.全面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

  实施乡村振兴人才培育计划。推动人才智力向产业发展、乡村建设、基层治理一线集聚,吸引各类人才在吉林乡村振兴中建功立业、激发人才参与乡村振兴活力,为“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提供坚强人才支撑。加快培养“农业生产经营、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乡村公共服务、乡村治理、乡村科技”五大类人才。进一步完善乡村人才振兴的体制机制,激发各类人才参与和服务乡村振兴的活力、动力。落实好乡村人才系列职称评审政策和补贴发放政策、乡村工匠补贴政策、乡村振兴人才技能大赛补贴发放政策、乡村人才招录招聘及补贴发放政策、村干部报酬晋升政策、农科生“订单式”培养政策等相应政策,增加乡村人才获得感、满意度。

  (十)着力提升农民收入水平。

  1.拓宽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创新联农带农模式。大力扶持农民合作社,倡导农户以土地经营权入股入社分红。建立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利用“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基地+农户”等模式带动农户增收。建立和完善风险保障机制,完善“务工收入+资产收益”“保底收入+按股分红”等利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增收。

  ——发展乡村富民产业。鼓励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向农村延伸,增加农民增收机会。加速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为农民创造更多非农岗位和更高收入。着力发展农村特色文化产业,深挖乡村文化促增收潜力。

  ——鼓励农民创业创新。搭建农民创业服务平台,提供信息咨询、程序引导、科技服务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的创业帮扶。鼓励金融机构放宽农户融资贷款申请条件,规范民间借贷。鼓励农民积极申报创业项目,简化申报审批手续。培育乡镇创业领头人,鼓励村干部带头创业。鼓励农民利用网络电商、直播平台创业创收。

  2.加快培育高素质农民。

  ——分类培育现代农业带头人。统筹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返乡下乡创新创业者和专业种养加能手等培养行动。聚焦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需求,培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农业经理人等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带头人队伍,提升主体从业者生产经营能力。深入开展返乡下乡创业培训,推动农村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以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大户为重点,围绕保粮保供,加大专项技术技能培训。持续开展新型职业农民专业技术能力评定。每年培训高素质农民2.5万人次以上。

  ——推动农民学历教育提质增效。落实国家“双百计划”,扩大乡村振兴带头人培养数量,创建3-5所涉农人才培养优质院校,推进优质院校涉农专业改革,推行农学结合、弹性学制培养模式,鼓励优质院校在农业生产主体建立实习基地。创新机制推动高素质农民培训与职业教育有效衔接,依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举办高端人才培养班,鼓励培训机构组建学历提升班次,组织有学历需求的参训人员与职业院校对接。

  ——完善教育培训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办学优势,推动优质资源向基层下沉,提高培训规范性。依托涉农职业院校,围绕各地现代农业发展和全产业链需要,广泛培养高水平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充分依托科研院所、推广机构,鼓励基层农技人员发挥技术服务优势,开展技术培训与跟踪服务。支持农业企业、新型农业经营服务主体承担实习实训任务,鼓励涉农高校、职教中心等发挥资源优势,拓展面向高素质农民的培训服务。引导专业协会、技术服务公司等主体进课堂,提供专项技术培训服务。

  3.加强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统筹兼顾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深化建立带动小农户发展机制。扶持更多有意愿、符合条件的小农户发展为家庭农场。提升小农户自身发展能力。优先发展面向小农户需求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将先进适用的品种、技术、装备、设施导入小农户。引导龙头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支持小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公平合理的利益联结机制。优化针对小农户的土地、金融、保险、补贴、技术等资源要素配置。

  (十一)不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扎实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加快完善房地一体的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农民意愿前提下,鼓励引入社会资本对闲置农房进行改造,允许县级政府依据“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调整优化村庄用地布局,有效利用农村零星分散的存量建设用地,预留部分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用于建设符合乡村规划且需另行选址的农业和乡村旅游等设施。鼓励进城落户的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完善农村土地征收制度。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全面施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依法入市,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进一步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征地补偿机制,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规范入市行为,以出让、出租等方式实施工业、商业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参与城乡生产要素的平等交换。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使用建设用地发展农村新产业,鼓励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农村新业态项目,平等受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

  2.持续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提升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全面总结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经验,加强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成果应用,健全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加快建成便民快捷、管理高效、上下联动、部门共享的农村集体资产大数据库,提高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水平。

  ——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推进“三变”改革。推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农村“三变”改革,探索建立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以集体产权改革为基础,采取股份合作、信托经营等方式,量化、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强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活力。

  ——创新集体经济发展模式。探索村集体流转利用耕地、荒地和村庄整治、宅基地复垦等新增土地,以及其他集体所属资源的开发利用新途径。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前提下,通过全域土地综合治理节余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大力支持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鼓励村集体以集体资产参股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鼓励有条件的村集体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

  ——建立健全村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和收入分配制度。规范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和使用,确保村集体成员共享增值收益。在集体资产雄厚的村成立村集体股份合作组织,探索完善村民对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等有关制度。

  3.加快推动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

  强化县域城镇作为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纽带作用,加快打通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性通道。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强化县域综合服务能力。发展壮大县域经济,实施“万企兴万村”行动,构建县域城乡产业融合体系。持续推进长吉接合片区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着力探索我省城乡融合发展路径和模式,打造农村改革先行先试实验区、农业现代化建设先导区、长吉一体化发展支撑区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示范区。

  4.强化多元投入与金融服务。

  ——完善农业农村投入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加强财政投入保障,确保财政投入与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相关制度安排,加强督导考核,确保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比例用于农业农村。设立吉林省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充分利用资本市场支持乡村产业发展。进一步完善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入农业农村建设。

  ——推动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按照“扩面、增品、提标”的要求,完善农业保险体系,推动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不断拓宽参保范围,鼓励农业保险经办机构让利广大农户,提高农业保险保障程度。巩固种植业成本保险,积极开展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探索搭建全省农业保险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提升农业保险工作管理水平。研究建立基于地区风险的差异化定价机制。加快农业担保体系建设,实现农业大县融资担保服务网点全覆盖,提升农村担保服务能力。加快发展玉米和水稻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扩大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开展农产品“保险+期货”试点。

  ——进一步推进普惠金融发展。完善普惠融资服务体系,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可获得性。深入推进农村金融综合改革,统筹构建全省线上和线下农村综合产权交易市场网络,鼓励“吉农金服”等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探索建立风险补偿机制,继续支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促进专注于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机构持续发展,提升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支持经济薄弱环节发展的功效。

  ——推动金融创新大力服务“三农”。推动涉农金融产品创新,围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开发多样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重点领域提供特色化的信贷产品和融资服务,降低农村金融领域融资成本。丰富农村金融服务主体,完善涉农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提升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和网点下沉,鼓励各类金融机构在县域增设网点,适当下放县域分支机构的权限,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持服务。

  5.促进农村改革集成扩面。

  ——拓宽农村改革领域。健全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加快推进供销社、国有林区林场、集体林权制度、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农业水价、农村闲置农房等改革,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

  ——持续深化农垦改革。持续深化垦区集团化农场企业化改革,推进国有农场生产经营企业化、规模化和专业化,促进垦区农业一体化经营。深入推进农垦国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支持农垦企业理顺土地承包租赁关系,构建权利义务关系清晰的国有土地经营制度。

  ——深化农村改革系统集成。坚持问题导向和系统思维,因地制宜、因村施策,着力破解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堵点,综合考虑农业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资源盘活利用、村庄布局优化等方面,持续深化农村改革系统集成。深入探索资源经济、混合经济、物业租赁、三产服务、电子商务等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有序开展农村改革试点。积极推进梨树县创建全国农村综合改革试验区,针对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先行先试。

  (十二)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1.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激发脱贫户内生发展动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激发村党组织和农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持续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村民自主性和创造性。激发巩固脱贫成效的产业动力,鼓励脱贫户通过发展产业、稳定就业实现持续增收。激发巩固脱贫成效的市场动力,为劳务、商品等在更大范围流动创造条件。激发巩固脱贫成效的教育动力,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提供坚实的人才和智力支撑,阻断贫困人口代际传递。激发巩固脱贫成效的文化动力,发挥好主流价值和文化的引领作用,营造积极向上的文明新风。

  ——着力培育乡村特色接续产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做好财政、金融、土地、人才等政策衔接,因地制宜培育产业帮扶基地、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等具有发展潜力和引领带动作用的产业项目。探索创新群众参与度高、收益稳定的产业帮扶模式,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让脱贫户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抓好脱贫户就业创业工作。对有劳动能力和外出务工意愿的脱贫户,持续提供劳务输出、岗位对接等服务,帮助其稳定就业。对劳动能力偏弱或因各种原因无法外出务工的脱贫户,通过提供公益性岗位、帮扶车间带动、居家灵活就业等方式,帮助其就地就近就业。对有创业能力和创业意愿的脱贫户,支持和鼓励其创业。支持各类人士返乡创业,为脱贫户提供更多就业机会。

  ——强化返贫风险监测预警。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减少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开展定期检查、动态管理。建立健全返贫风险监测预警体系,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及时开展动态核查,实现问题和处置手段前移。重点监测不稳定脱贫户,适时开展返贫风险识别与评价,进行分级管理、精准帮扶。

  2.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社会保障制度。

  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低保、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加强对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精准救助,对所有符合低保条件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脱贫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稳定提高救助水平,按困难类型及时给予专项救助、临时救助等,保障基本生活,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

  3.建立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机制。

  ——做好政策导向衔接。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适时制定一批衔接政策。巩固好脱贫攻坚成果,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在全面梳理和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按照保留一批、延期一批、整合一批、取消一批的“四个一批”原则进行分类处置。按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要求,统筹推进乡村规划工作,因地制宜研究制定支持产业发展、就业创业、村庄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提供等方面政策,扎实开展乡村建设行动。

  ——做好产业规划衔接。加强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规划同乡村振兴产业规划的对接,强化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强乡村产业聚合力。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激发广大农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夯实乡村振兴的产业基础。

  ——做好治理体系衔接。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进一步筑牢乡村振兴的组织基础,加强乡村振兴的组织力量。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认真总结并借鉴脱贫攻坚有益经验和有效做法,加快建立符合乡村振兴要求的新的工作体系。

  四、生态环境影响评价

  (一)吉林省生态环境现状。

  2020年,全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2.8个百分点。全省42条江河88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79.5%。全省48个国考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比例为83.3%,全面消除Ⅴ类、劣Ⅴ类断面,与2015年相比国控断面达到或好于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上升18.4个百分点,劣Ⅴ类水质断面比例下降12.2个百分点。全省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除2020年10月石头口门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受不利气象因素影响,导致总磷出现异常值外,水质达标率为100%,同比2015年,水质基本稳定。全省生态环境状况指数(EI值)为68.07,等级为良,全省县域EI值分布在46.59-86.42之间,生态环境状况优良级别指数县域面积占省域面积64.6%,与“十三五”期间相比,生态环境质量状况基本稳定。

  “十三五”期间,吉林省持续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农村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开展禁养区的划定和复查,全省划定禁养区2842个,禁养区面积2.24万平方公里。2020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4.04%以上,农膜回收率和秸秆综合利用率分别达到80%和70%。黑土地保护加快推进,保护性耕作面积达1852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3530万亩。基本建成114个重点镇和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人以上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设施,1190处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已全部整治完毕,全省50个市县的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覆盖范围已达到90%以上。

  (二)生态环境影响分析评估。

  本规划实施对生态环境产生的主要影响如下:

  1.生态环境:重大工程项目建设不当可能会引起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运营期种植结构改变土地利用性质,化肥、农药使用、灌溉用水等对土壤环境会造成一定不利影响。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区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可能造成污染。

  2.大气环境:重大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带来扬尘污染,但对环境质量影响一般较小;规模化畜禽养殖项目可能对大气环境产生一定影响。

  3.水环境:种植业农药、肥料不合理使用,畜禽养殖业废水处理不当以及农村生活污水未有效处理,可能造成污染。

  4.固体废弃物: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膜、秸秆、农产品加工废弃物、包装废物等,可能造成固体废弃物污染。

  5.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科技创新工程、畜牧业优质安全提升工程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程等一批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将推动全省农业向绿色方向发展,农村人居环境进一步改善,将对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产生积极影响。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环境保护原则。按照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处理好重大工程建设与资源节约、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环境保护需作为一项重要的考核指标,落实到本规划实施的各个环节。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17〕56号),构建农业绿色发展制度体系。全面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农业农村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2.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种植业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深入推进化肥减量化,集成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有机肥替代化肥、水肥一体化、机械施肥等技术,加大生物肥料、水溶肥料、缓控释肥料等新型高效肥料的推广应用力度。深入推进农药减量化行动,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服务,严格控制高毒高残留农药和长残效除草剂使用,鼓励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加强科学选用农膜指导,严禁使用超薄地膜,推广农膜减量替代技术,减少农膜使用量,建立健全农膜回收处理体系。深入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持续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养殖业对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结合“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深入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建立健全畜禽粪污收集、存储、运输、处理和综合利用全产业链,集成推广应用有机肥、水肥一体化等关键技术,配套完善畜禽粪污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提高畜禽粪便还田利用率。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监管,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设,推进圈舍标准化改造。严格执行水产养殖证制度,强化湖库水质监测。

  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对破坏生态环境的项目“一票否决”;园区从规划设计到施工建设严格遵循“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发展理念,加强对农业园区副产物的循环利用;强化对农业生产废弃物和园区生活废弃物的统一收集和集中处理。

  (四)生态环境影响综合评述。

  规划中的重大工程实施后可有效控制农田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农村垃圾污水污染等问题,改善土壤和环境质量。重大工程建设期可能会对大气、水和土壤等环境产生不良影响,可通过实施环境影响评价、全程环境监理等保障措施,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在畜禽粪污沃土工程、千万头肉牛工程等重大工程建成后,可能会发生畜禽粪污和农村垃圾转运遗撒、恶臭气体和污染物违规排放等环境问题,通过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强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可最大限度降低影响。落实各项预防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后,生态影响和环境污染能够得到有效控制,环境风险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实施本规划总体可行。

  五、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领导体制和工作体系有机衔接。各级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规划的任务分工,强化政策配套,协同推进规划实施。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规划指导、协调服务职能,推进规划的跟踪调度、检查评估。各市(州)、县(市、区)要统筹推进本地区农业农村现代化工作。

  (二)完善政策体系。围绕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着力完善粮食生产、现代种业、农产品加工、黑土地保护、“两区”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农业科技创新和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政策体系。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完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支持政策、人才培育政策、金融政策、公共服务政策和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乡村治理、社会事业发展等政策体系。围绕农民增收,完善农民创业就业、联农带农、高素质农民培训等政策体系。健全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医疗、文化、社会保障以及社区服务、巩固脱贫成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保障水平。进一步完善土地制度改革和城乡一体化建设。

  (三)健全法治保障。健全农业农村法律法规体系,进一步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村集体资产盘活、农村金融和农业应急管理等为重点的制度建设。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法治保障,推动《吉林省黑土地保护条例》《吉林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吉林省人参产业条例》《吉林省渔业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的制定修订工作。强化农村普法宣传,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宣传教育活动。深入推进农业农村综合执法,提高执法能力。深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向基层延伸,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优化营农环境。聚焦现代农业三大体系建设,聚力打造一流营农环境。发挥政府的引导和服务功能,创新管理和服务方式,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农业生产经营,以及市场与农业生产经营的关系,全面提升为农服务水平,加速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进一步激发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资本扎根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引导更多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集聚,持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为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动小农户融入现代农业、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衔接创造良好条件,为加快推进我省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步伐,提升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能力和水平提供强力支撑。

  (五)发动社会参与。发挥全社会资源、智力等优势,助力农业农村现代化。以工商联为桥梁纽带,实施乡村振兴“万企兴万村”行动。引导和鼓励工商资本投资乡村振兴。引导慈善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地区、农村人口倾斜和汇聚。加大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力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振兴促进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加强宣传发动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共同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浓厚氛围。

  (六)确保安全生产。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原则,执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全面完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责任体系,拧紧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压实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执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个必须落实”》等规定。相关行业管理(指导)部门要突出隐患排查整治和强化风险防控,坚决遏制安全事故发生,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创建安全环境。

  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和评估督导,本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以及重要任务、重点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和重大改革举措,要明确责任主体和进度要求,确保质量和效果。实施中期评估并对发展形势作出预测,及时调整相关政策保障目标的完成。完善规划实施督促检查和第三方评价,适时开展总结评估,并加强对规划实施的审计监督。

  附件:吉林省“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谋划推进重大工程清单

图解《吉林省“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

吉林省“十四五”期间农业农村谋划推进重大工程清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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