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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农业部“农业市场信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市函字[2005]154号  关于组织开展农业部“农业市场信息质量”项目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业局),委直属有关项目承担单位:为纠正少数市(州)和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杜绝对项目资金挪用、截留、滞留等违规行为和会计核算不规范现象,根据农业部市场与经济信息司“关于组织开展农业市场信息质量项目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请各有关项目承担单位立即开展所承担农业部农业市场信息质量项目的自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一、检查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质量标准与监管体系、农资市场监管等方面的项目管理,保证资金专款专用,加快项目建设,增强项目实施效果。二、检查范围2000年以来农业部下达各地及有关单位的所有农业信息、市场、质量、农资监管等方面的基本建设和财政项目。具体包括农业信息体系、农产品市场体系、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农业标准及实施示范、农产品认证、农资市场监管和毒鼠强专项整治、农产品营销促销等。三、检查内容根据国家和农业有关财政资金管理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要求,对农业部下达的所有农业市场信息质量项目进行梳理和排查,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专款专用,是否符合有关程序,是否按进度将项目实施到位,是否严格履行有关财务手续,资金的配套情况,项目管理、采取措施及取得效果情况。四、检查方式坚持自查、检查与抽查相结合,以自查为主。各地及各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自查,对在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限期改正。省农委在适当时候组织检查。农业部在适当时候组织抽查。五、检查总结在自查的基础上,请于10月10日以前,将每个项目自查总结报告一式四份报送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在此基础上,各市(州)要将本(市)州所有承担项目进行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检查汇总报告一式一份报送省农委市场信息处。上述总结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申报。对此次自查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地区和单位,我们将视情况给予严肃批评,并建议农业部在今后工作中减少直至停止有关项目。对于项目资金使用规范、工作得力的地区和单位,我委将建议农业部加大支持力度。联系人:赵然 彭飞联系电话:0431-2711364,2710921E-mail: zhaoran@jlagri.gov.cn, pengfei@jlagri.gov.cn特此通知。附件:2000年以来我省承担农业部农业市场信息质量项目名单 (请咨询省农委市场信息处 )

二○○五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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