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市字[2007]327号
关于转发《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州)农委(农业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整合特色农产品品牌,支持做大做强名牌产品”和“保护农产品知名品牌”的精神,现将《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市[2007]30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州)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的组织推荐工作。评选认定工作依据农业部《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农市发[2007]28号)执行(详见中国农业信息网行政通知栏
http://www.agri.gov.cn/xztz/)。我省从2006年以前吉林名牌农产品中推荐产品参加中国名牌农产品评定。申报材料由市(州)农业主管部门形成推荐意见后(包括文字材料和电子版),于10月15日前上报省农委市场信息处,全省将推荐5个产品参加中国名牌农产品的评选认定。联 系 人:姜桂芹、于国栋联系电话:0431-88906017,88906097传真:0431-82711364电子邮件:
zlglk6666@yahoo.com.cn附件:
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7年中国名牌农产品评选认定工作的通知二○○七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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