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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科函字[2007]197号 

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冬春培训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 根据农业部2007年10月30日召开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暨全国农民冬季大培训视频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请各地按照农业部《关于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以及省农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工作的通知》(吉农科字[2007]356号)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科技冬春大培训活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作为今冬明春农民大培训的重要内容,要以农药、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合理使用为重点,对农民进行培训指导,让农民知道使用农业投入品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兽药和其他化学物质。同时,各级农业主管部门和培训单位要组织农技人员通过登陆农业质量标准网( http://www.caqs.gov.cn)、集中培训等方式深入学习和掌握《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农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中国名牌农产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各种农产品质量标准,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的师资水平。 农业科技培训作为我省冬春季节的一个经常性活动,各地一定要科学制定工作计划,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工作部署。要结合新型农民科技培训、农业科技入户项目实施,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技术等关键环节的培训,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要创新培训形式,组织广大农业科技人员、培训教师深入基层,进村入户开展培训工作,充分利用科技下乡、科技直通车、农民科技书屋、新型农民培训学校、农业远程培训等方法和手段,扩大培训的覆盖面。 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工作督察,通过实地考察、走访农户等方式、了解各地培训工作情况,要把农民的满意程度作为检查培训质量和评价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保证培训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地于12月5日前,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冬季培训工作开展情况、取得的成效;2008年4月15日前将农业科技冬春培训活动做法和经验及时报送到省农委科技教育处。 联系人:侯宇心,电子信箱: JLNKJ@163.COM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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