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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药监督管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文件

吉农法字[2008]56号

关于印发《2008年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县(市、区)农委(农业局):现将《2008年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农业农药管理通知抄 送 :农业部、部农药检定所,省整规办、省法制办、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安监局、省环保局、省财政厅、省供销社,各级农药管理机构,农药生产企业

吉林省农业委员会办公室2008年2月22日印发

2008年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意见

2008年全省农药监督管理工作,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宣传贯彻农药管理法律法规,强化农药登记管理、市场管理、使用管理和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工作,切实加强队伍建设、能力建设和行风建设,创新思路、强化措施,增强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为发展现代农业、实现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深入宣传贯彻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精神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于2007年12月颁布了《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六个规章规范性文件,这是我国农药管理制度一次重大改革,标志着我国农药管理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抓好这六个部级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贯彻落实,是2008年农药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此,各级农药行政主管部门和农药管理机构要把文件的宣贯作为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要按照吉农法字[2007]440号“关于印发吉林省贯彻落实农业部和国家发改委《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等规章规范性文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全省农药管理工作水平。二、加强农药管理行政审批审查工作(一)做好农药登记管理工作。农业部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已于2007年12月8日颁布实施,省农药检定所要按照新的《农药登记资料规定》,加强对全省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登记工作的指导,完成农业部农药检定所下达的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残留试验、高毒农药替代试验示范任务,切实做好农药登记田间药效试验初审和农药登记资料初审工作。(二)做好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第二批向县(市)下放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决定》(吉政发[2005]33号)和《农药广告审查办法》,组织做好辖区内刊播的农药广告审查工作,并配合工商部门做好农药广告监督管理工作,防止虚假广告坑农害农。三、强化农药市场监督管理工作2008年是全国农药管理年,结合我省实际,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重点做好五项工作。一是加强农药质量监管。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在农药销售旺季之前,对辖区内农药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进行质量抽检,重点对近几年农业生产使用中易出问题的产品进行跟踪监管。二是开展农药标签专项检查。各县级农药管理机构检查农药不同产品标签不少于100个,并将检查结果于8月15日前上报省农药检定所。三是继续开展高毒农药和禁用农药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当地较大的农药批发市场、县际间和城乡结合部农药市场、乡镇、村屯农药经营商店,严厉打击生产经营甲胺磷等5种高毒有机磷农药和其他国家禁用农药的违法行为。四是组织开展农药市场联合执法检查活动。各市州要在农药销售旺季组织开展市场联合执法检查,省农委将组织人力对各地农药市场进行抽查。五是会同工商部门开展农药经营渠道清理整顿工作。重点取缔杀鼠剂和卫生杀虫剂的非法经营行为,保障人民生活用药安全,保护合法经营者权益。四、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工作农药使用管理是《农药管理条例》赋予农业部门的主要工作职责,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加强农药使用管理工作。一是要加强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宣传,配合植保部门做好农民安全合理使用农药的指导工作。二是要强化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增强经营人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和服务水平。三是做好农药使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保护合法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五、积极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2008年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颁布实施的第三年,也是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关键年,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重点是要加强对高毒农药和禁用限用农药的监管。各级农药管理机构要组织对辖区内农药经营单位建立高毒农药营销台帐,完善高毒农药经营可追溯管理制度,巩固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省内相关部级质检中心要完成好农业部和省农委交给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各市州、县(市、区)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执法委托工作,提升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六、做好中德合作废弃农药管理项目年度工作今年是中德合作废弃农药管理项目实施的第四年,梅河口、公主岭、桦甸、前郭、榆树等五个项目实施县(市)要按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在省中德项目办的指导下,完成好废弃农药包装物普查和已收缴废弃农药的销毁工作。各项目县(市)要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确保项目任务圆满完成。七、强化措施保障为全面提升全省农药管理工作水平,确保粮食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一是要高度重视农药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落实工作目标责任制,建立责任追究制和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加强农药执法队伍和手段建设,配齐配强专业的农药执法人员,强化执法人员培训,加大农药执法经费投入,提高农药执法能力和水平。三是全面建立生产经营企业诚信档案。省内生产企业由省农药检定所负责建立,经营单位由市州、县(市、区)农药管理机构负责建立,做到一企一档,并将生产、经营企业产品质量和标签抽查情况及产品使用事故和违法违规处理结果及时记录在案。继续开展诚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评选活动,做好对诚信农药生产经营企业的跟踪管理和服务工作。四是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开展农药连锁经营和送放心农资下乡进村活动。五是加强与公安、工商、质监、环保、安全生产监管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对大案、要案要加大联合查处力度,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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